吉大通信(300597):吉大通信关于与吉林大学签订合作研发协议暨关联交易
证券代码:300597 证券简称:吉大通信 公告编号:2025-040 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吉林大学签订合作研发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关联交易概述 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中浦慧联信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浦慧联”)拟与吉林大学签订《共建人工智能联合实验室合作研发协议--暨联合实验室课题开发技术服务合同》(以下简称“《协议》”),共同成立“人工智能联合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开展相关的前瞻性技术研究,并进行产学研合作。公司将自《协议》生效起五年内,向实验室提供1,000万元的经费。 吉林大学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与吉林大学共建实验室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于2025年10月13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吉林大学签订合作研发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李正乐、丁志国对该议案回避表决,该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且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名称:吉林大学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1000004232040648 机构类型:事业单位 开办资金:156,847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希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 吉林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综合性大学,坐落在吉林省长春市。学校始建于1946年,1960年被列为国家重点大学,1984年成为首批建立研究生院的22所大学之一,1995年首批通过国家教委“211工程”审批,2001年被列入“985工程”国家重点建设的大学,2004年被批准为中央直接管理的学校,2017年入选国家一流大学建设高校。 宗旨和业务范围:培养高等学历人才,促进科技文化发展。哲学类、经济学类、法学类、教育学类、文学类、历史学类、理学类、工学类、农学类、医学类、管理学类学科高等专科、本科学历教育;哲学类、经济学类、法学类、教育学类、文学类、历史学类、理学类、工学类、医学类、管理学类学科研究生班、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教育;博士后培养;相关科学研究、继续教育、专业培训、学术交流与科技法律政策咨询。 吉林大学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属于公司关联方。 经核查,吉林大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中浦慧联委托吉林大学就“人工智能+:AI驱动的民生和产业(通信产业、能源产业)领域深度融合项目”进行的专项技术服务,并支付相应的技术服务经费。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与吉林大学共同成立实验室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经营发展的需要,遵循客观公平、平等自愿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各方 甲方1: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甲方2:中浦慧联信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甲方1、甲方2合称甲方 乙方:吉林大学 (二)成立联合实验室 三方本着“真诚合作,讲究实效;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共同成立“人工智能联合实验室”。三方共同努力,将联合实验室建成集科研平台建设、产业技术研发与集成、人才培养、应用示范、成果转化等于一体的人工智能创新平台。 (三)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的技术服务内容 在联合实验室内,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如下服务: 1、在民生领域(包括但不限于城市治理、健康)、产业领域(包括但不限于通信产业、能源产业)研发以数据资源、产业体系和应用场景为基础的、具有前瞻性的人工智能技术。 2、根据甲方提议、三方商议,乙方完成具有市场价值和意义的人工智能研发项目,具体项目内容由三方另行协商并签署相关具体项目《技术服务协议》。 (四)服务期限:连续5年,经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五)实验室资金来源 甲方负责筹措资金,总额1000万元人民币,首批启动经费200万元人民币,根据联合实验室具体项目进展情况,按三方签署的具体项目《技术服务协议》约定执行。 (六)知识产权 1、项目实施过程中所产生的知识产权: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联合课题的技术服务经费专款专用,仅用于联合课题的研发及开发事项使用,联合开发的工作成果及技术成果,以三方签署的具体项目《技术服务协议》约定为准。 (2)非为履行本合同而完成的且未使用联合实验室技术服务经费的、各方独立完成的知识产权归各自所有。 2、三方合作的项目涉及的方案、研究方法及所获得的所有数据和结果,平等交流、共同使用,但仅限于合作项目的用途。因合作项目需要各方相互开放的知识产权,也仅限于项目合作的用途,不代表所指知识产权的使用许可。 (七)经三方协商一致,合作项目提前完成的,可提前终止本合同。本合同自六、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共建实验室将充分发挥双方优势,推动公司在民生领域、产业领域研发以数据资源、产业体系和应用场景为基础的前瞻性人工智能技术。这一合作助力公司加快技术升级,进一步优化公司产业方向,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公司将借助吉林大学研发实力和平台优势,进一步提升公司研发能力和技术水平。本次交易事项约定公司按具体项目投入经费对公司当期业绩和财务状况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2025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与吉林大学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366.46万元。 八、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13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吉林大学签订合作研发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吉林大学签署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李正乐、丁志国回避表决。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5年10月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吉林大学签订合作研发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与吉林大学签订合作研发协议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经营发展的需要,遵循客观公平、平等自愿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与吉林大学签订合作研发协议暨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九、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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