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际股份(002759):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天际股份 股票代码:002759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汕头市天际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锡盾 住所:汕头市金平区大华路76号2幢402号房 通讯地址:汕头市金平区大华路76号2幢402号房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一之一致行动人)名称:星嘉国际有限公司 住所:香港文咸西街13-17号永德商业中心9字楼10室 通讯地址:香港文咸西街13-17号永德商业中心9字楼10室 权益变动性质:持股比例减少 日期:2025年10月13日 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编制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股份持有人、股份控制人以及一致行动人)所持有、控制的天际股份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天际股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六、本报告书部分数据计算时需要四舍五入,故可能存在尾数差异,提请投资者注意。 2 目 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2第一节 释义.............................................................4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第三节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未来持股计划......................................7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8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10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11第七节备查文件.........................................................12附表....................................................................15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153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词语之特定含义如下: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三、一致行动关系的说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汕头天际及一致行动人星嘉国际,其实际控制人为吴锡盾、5 池锦华,在决定天际股份经营发展等重大事项时,共同行使天际股份的股东权利。 吴锡盾与池锦华为夫妻关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一致行动人的股东互为近亲属关系,自设立以来即具备一致行动意向。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上市公司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于境内、境外其它上市公司中直接或间接持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6 第三节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未来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自身资金需求因素需要减持部分上市公司股份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股份发生变动。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已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除上述减持计划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7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如下:
汕头天际及其一致行动人星嘉国际于2025年7月24日至2025年10月9日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4,751,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421%,具体情况如下: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汕头天际持有公司股份61,688,080股,其中累计质押股份59,488,100股,一致行动人星嘉国际持有公司股份13,341,540股,其中累计质押股份8 9,000,000股。 四、信息披露人前次权益变动报告书情况 汕头天际及其一致行动人前次权益变动报告书为天际股份于2023年12月15日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二)》。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为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或者其所控制或委托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披露的基本情况 (一)吴锡盾先生为公司董事长,同时也为汕头天际的实际控制人,其本人未持有公司股份,汕头天际持有公司股份的变动情况详见报告书“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中内容。 (二)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支付方式及资金来源。 (三)吴锡盾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外,还担任汕头市天际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星嘉国际有限公司董事,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新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汕头市天际电器实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潮州市天际陶瓷实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广东天际健康电器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广东驰骋天际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江苏天际新能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以及控股子公司江苏泰际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苏泰瑞联腾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苏泰瑞联腾供应链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西天际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吴锡盾先生不存在违反《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至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的情形。 (四)吴锡盾先生不存在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的情形。 (五)公司董事会声明:公司董事会已经履行诚信义务,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权益的情形。 9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交易情况外,自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10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11 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营业执照等证件(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签署本报告书文本; 4、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地点 以上备查文件备置地点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12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汕头市天际有限公司 (签名) 年 月 日 13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星嘉国际有限公司 (签名)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14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页无正文,为《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信息披露义务人:汕头市天际有限公司 (签名)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18 (本页无正文,为《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星嘉国际有限公司 (签名)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19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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