铭普光磁(002902):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离任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

时间:2025年10月13日 21:01:04 中财网
原标题:铭普光磁: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离任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02 证券简称:铭普光磁 公告编号:2025-082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离任高级管理人员减持
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
公司董事兼副总裁李竞舟先生、董事杨先勇先生、董事杨忠先生、副总经理 陈聪先生及离任副总经理杨勋文先生、钱银博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21日披露了《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9)(以下简称“减持计划”),公司董事兼副总裁李竞舟先生、董事杨先勇先生、董事杨忠先生、副总经理陈聪先生及离任副总经理杨勋文先生、钱银博先生自预披露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58,500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比例约0.025%)。

公司近日收到李竞舟先生、杨先勇先生、杨忠先生、陈聪先生及离任杨勋文先生、钱银博先生分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现将实施情况公告如下: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份来源:杨先勇先生、杨忠先生、陈聪先生及离任杨勋文先生、钱银博先生持有公司股份均来源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获的股份;李竞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来源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获的股份135,000股,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买入150股(包括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股份)。

2、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时间减持均价 (元/股)减持股数 (股)减持比例
李竞舟未减持----
杨先勇集中竞价2025-10-1323.037,4000.003%
杨忠集中竞价2025-08-1923.429,9000.004%
陈聪集中竞价2025-10-1323.006,0000.003%
杨勋文 (已离任)集中竞价2025-07-1520.709,9000.004%
钱银博 (已离任)集中竞价2025-07-1520.509,9000.004%
3、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份数量 (股)占总股本 比例股份数量 (股)占总股本 比例
李竞舟合计持有股份135,1500.06%15,1500.01%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5,1500.01%15,1500.01%
 有限售条件股份120,0000.05%00.00%
杨先勇合计持有股份67,5000.03%1000.00%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7,5000.00%1000.00%
 有限售条件股份60,0000.03%00.00%
杨忠合计持有股份90,0000.04%1000.00%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0,0000.00%1000.00%
 有限售条件股份80,0000.03%00.00%
陈聪合计持有股份54,0000.02%00.00%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6,0000.00%00.00%
 有限售条件股份48,0000.02%00.00%
杨勋文 (已离任)合计持有股份90,0000.04%1000.00%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0,0000.00%00.00%
 有限售条件股份80,0000.03%1000.00%
钱银博 (已离任)合计持有股份90,0000.04%1000.00%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0,0000.00%00.00%
 有限售条件股份80,0000.03%1000.00%
注:1.上述表格中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导致。

2.上述股东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数量包括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计468,000股,公司于完成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公司总股本由235,477,062股减至235,009,062股。表中减持后的相关比例均以公司完成注销后的最新总股本235,009,062股进行计算。

3.因离任杨勋文先生和钱银博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根据相关规定,杨勋文先生和钱银博先生所持有的股份在离任后半年内全部锁定,两位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剩余可减持股份由无限售条件股份变为有限售条件股份。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要求。

2、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和相关承诺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形。

3、上述股东均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

三、备查文件
公司董事兼副总裁李竞舟先生、董事杨先勇先生、董事杨忠先生、副总经理陈聪先生及离任副总经理杨勋文先生、钱银博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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