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松股份(300132):拟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
证券代码:300132 证券简称:青松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9 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中国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10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天健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其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公司拟继续聘请天健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天健事务所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4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事务所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3、诚信记录 天健事务所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纪律处分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6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2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2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4人次、纪律处分1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陈焱鑫,2006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年开始在天健事务所执业,2024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10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徐银,2010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开始在天健事务所执业,2025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曹智春,2008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天健事务所执业,2024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4年度审计费用合计为人民币100万元。公司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量和所需时间,按照相关审计业务收费标准,并参照市场和行业的情况,决定2025年度审计费用。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事务所为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量和所需时间,按照相关审计业务收费标准,并参照市场和行业的情况,决定2025年度审计费用。 (二)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事务所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并审查了天健事务所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认为:天健事务所在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方面可以满足公司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天健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4、天健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十四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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