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松股份(300132):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时间:2025年10月13日 22:11:08 中财网
原标题:青松股份: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300132 证券简称:青松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0
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青松股份”)根据2025年10月1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定于2025年10月29日(星期三)下午15:30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召开本次会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0月29日15: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0月2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0月29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提案 编码提案名称提案类型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调整董事会席位的议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2.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3.00《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需逐项 表决)非累积投票提案√作为投票对象 的子议案数(8)
3.01《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3.0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3.03《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3.04《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3.05《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3.06《关于修订<董事、监事薪酬制度>的议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3.07《关于修订<风险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3.08《关于修订<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的议 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4.00《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10月1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上述第2.00、3.01、3.02项议案应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会议登记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来信请寄:广东省中山市南头镇东福北路50号青松股份董事会办公室,邮编528427(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以信函和电子邮件方式进行登记的,请务必进行电话确认;
(4)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2025年10月23日(星期四)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25年10月23日(星期四)下午17:00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3、登记地点:广东省中山市南头镇东福北路50号青松股份董事会办公室。

(二)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骆棋辉、彭丽杉
联系电话:0760-22511366
电子邮箱:dsh@sz300132.com
联系地址:广东省中山市南头镇东福北路50号青松股份董事会办公室(三)注意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十四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0132”,投票简称为“青松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累积投票提案。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0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0月29日(现场会议召开当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提案 编码提案名称备注表决意见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同 意反 对弃 权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调整董事会席位的议案》   
2.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3.00《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需逐项表 决)√作为投票对 象的子议案数 (8)   
3.01《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0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03《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3.04《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   
3.05《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3.06《关于修订<董事、监事薪酬制度>的议案》   
3.07《关于修订<风险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3.08《关于修订<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的议案》   
4.00《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投票说明:请在议案所对应的表决意见栏内用“√”选择,限选一项,多选无效,涂改无效。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人持股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账户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有效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人(自然人签名、法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注:《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法人股东委托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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