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新健康(000503):补选独立董事
证券简称:国新健康 证券代码:000503 编号:2025-58 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14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公司拟补选独立董事。经审核,公司董事会认为申卫星先生具备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须的能力,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同意提名申卫星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次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申卫星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二五年十月十四日 附件: 申卫星,男,出生于1970年,中共党员,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学历,法学专业人士。曾任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兼教授,现任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网络与信息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副会长。 申卫星先生不存在《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申卫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在公司实际控制人关联方任职,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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