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河生物(002688):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证券代码:002688 证券简称:金河生物 公告编号:2025-102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相关规定,编制了本公司于2021年7月募集的人民币普通股资金截至2025年9月30日的使用情况报告(以下简称“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本公司董事会保证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前次募集资金情况 1.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44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45,132,743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5.6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19,999,997.95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7,756,396.62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802,243,601.33元。上述资金已于2021年7月5日全部到位,并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XYZH/2021XAAA50306号《验资报告》。 2.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得到严格执行,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募集资金项目支出严格执行审批程序。 2021年7月30日,公司、保荐机构及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经办行为交通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营业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经办行为民生银行呼和浩特分行营业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经办行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东达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于2021年8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增资并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向公司控股子公司金河佑本生物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河佑本”)和杭州佑本动物疫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佑本”)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进行增资等相关事项。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2021年9月2日,公司及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公司控股子公司金河佑本和杭州佑本与保荐机构东方投行及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由于公司在兴业银行呼和浩特海拉尔中路支行、交通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营业部所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内的募集资金已全部转至金河佑本生物制品有限公司和杭州佑本动物疫苗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东达支行所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内的募集资金已按照计划使用完毕,上述三个募集资金账户不再使用,公司已于2021年11月5日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公司与保荐机构、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公司于2025年9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临时补流专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临时补流专户,用于存储及管理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该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公司、子公司金河佑本、保荐机构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并开通了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471901636110000)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专户账户。 上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报告期内监管协议职责履行情况良好。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于募集资金专户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3.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691,735,657.00元,募集资金账户资金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金额1,192,497.37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80,000,000.00元,已结项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6,829,802.96元,剩余金额24,870,638.74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动物疫苗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项目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为37,016.68万元,实际投资金额为27,643.61万元,承诺金额与实际投资金额存在差异,主要系项目仍未整体完成,该项目规划包括四条生产线的建设及相关疫苗的研发投入,其中三条生产线已建设完成,第四条产品生产线所计划生产的疫苗产品目前仍处于相关审批中;另外,由于疫苗研发过程中涉及的技术及审批因素复杂,研发投入进程不及预期。 新版GMP符合性技改项目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为11,848.03万元,实际投资金额为11,468.10万元,承诺金额与实际投资金额存在差异,主要系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能够顺利实施完成的前提下,本着专款专用、合理、节约及有效的原则,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加强项目各个环节成本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地节约了部分募集资金。 生产工艺系统降耗增效改造项目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为5,561.13万元,实际投资金额为4,532.65万元,承诺金额与实际投资金额存在差异,主要由于国内外市场环境变化,导致项目实施进度与原计划安排存在一定的差异。 动力系统节能升级技改项目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为3,054.29万元,实际投资金额为2,774.87万元,承诺金额与实际投资金额存在差异,主要系公司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本着专款专用、合理、节约及有效的原则,合理地节约了部分募集资金。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中的补充流动资金与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差异10.11万元系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账户利息收入及手续费。 2.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 不适用。 3.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 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进行,在本次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截至2021年7月5日,公司已累计投入资金15,119.08万元。 2021年9月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5,119.08万元,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的专项审核报告》(XYZH/2021XAAA50337),保荐机构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无异议。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已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15,119.08万元。前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和支付的自筹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4.闲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于其他用途 公司于2021年9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21,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于2022年9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归还前次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21,000万元募集资金后,继续使用不超过15,5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并仅用于公司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2023年9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归还前次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15,500万元募集资金后,继续使用不超过12,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止2024年9月14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12,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公司于2024年9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求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5年3月20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300.00万元提前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5年9月18日,公司已将剩余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8,7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上述资金的使用期限未超过董事会审议批准的期限。 公司于2025年9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求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2025年9月30日止,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为8,000万元。 5.未使用完毕的前次募集资金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新版GMP符合性技改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动力系统节能升级技改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未使用金额104,870,638.74元,占前次募集资金比例13.07%,公司将按照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情况继续合理规范使用剩余募集资金。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适用于产能利用率及效益计算,除此之外的其余投资项目均不单独核算收入及利润,故不涉及产能利用率及承诺效益。 四、认购股份资产的运行情况 不适用。 五、其他 无。 特此公告。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13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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