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云股份(300648):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648 证券简称:星云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1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26,497,50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20%;实际可上市流通的数量为26,497,50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20%。 ●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10月20日(星期一)。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情况及股本情况 1、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742号)同意注册,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星云股份”)向13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6,497,504股,每股面值为1.00元(人民币,币种下同),发行价格为24.04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636,999,996.16元,扣除与发行相关的费用(不含增值税)9,449,198.16元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27,550,798.00元。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新增股份于2025年4月1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股票限售期为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6个月。 2、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后股本变动情况 公司自完成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来,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174,281,4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为68,091,96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9.07%;无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为106,189,43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0.93%。 二、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为宜宾晨道新能源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湖北省铁路发展基金有限责任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张怀斌、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轻盐孥云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关朝余、华菱津杉(天津)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林小明、善成投资管理(平潭综合实验区)有限责任公司-善成定增精选1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上述股东承诺: “本公司/本人作为合格投资者参与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00648,以下简称“星云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星云股份股票。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等有关法规规定,本公司/本人郑重承诺:自星云股份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首日起,本公司/本人在本次发行过程中认购的星云股份股票6个月内不予转让。限售期届满后本公司/本人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减持操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形。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亦不存在对其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2025年10月20日(星期一)。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26,497,504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5.20%;实际可上市流通的数量为26,497,50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20%。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数量为13名。 4 、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经核查,保荐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申请的股份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2 —— 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中做出的股份限售承诺;公司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因此,保荐人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申请表; 3、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十五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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