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海证券(000750):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

时间:2025年10月14日 19:00:49 中财网
原标题:国海证券: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50 证券简称:国海证券 公告编号:2025-46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勤华永)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在执行完国海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海证券)2024年度审计工作后,
德勤华永已连续8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达到财政部《国
有金融企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规定的最长连续聘
用会计师事务所年限。2025年度,公司须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4.本次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
中国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
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5.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
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审计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于1992年8月18日在北京成
立,于2012年7月5日获财政部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
合伙制企业,更名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2012年7月10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于2012年8
月1日正式运营。

毕马威华振总所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
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座办公楼8层。

毕马威华振的首席合伙人邹俊,中国国籍,具有中国注
册会计师资格。

于2024年12月31日,毕马威华振有合伙人241人,
注册会计师1,309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
注册会计师超过300人。

毕马威华振2024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超过人民币
4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40亿元(包括境内
法定证券服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9亿元,其他证券服务业
务收入约人民币10亿元,证券服务业务收入共计超过人民币
19亿元)。

毕马威华振2024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为127
家,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约为人民币6.82亿元。

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
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采矿业,批发和零售
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
务业,卫生和社会工作,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文
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中,金融业
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毕马威华振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
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

近三年毕马威华振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
的事项为:2023年审结债券相关民事诉讼案件,终审判决毕
马威华振按2%-3%比例承担赔偿责任(约人民币270万元),
案款已履行完毕。

3.诚信记录
近三年,毕马威华振及其从业人员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
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
处分;毕马威华振和四名从业人员曾受到地方证监局出具警
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一次;两名从业人员曾受到行业协会的
自律监管措施一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事项不
影响毕马威华振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承做国海证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项目的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基本
信息如下:
本项目的合伙人和签字注册会计师吴钟鸣先生,2012年
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吴钟鸣先生2003年开始在毕马威
华振执业,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近三年签署或复
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份。

本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刘西茜女士,2018年取得中国
注册会计师资格。刘西茜女士2013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
业,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
公司审计报告1份。

本项目的质量控制复核人吴源泉先生,2018年取得中国
注册会计师资格。吴源泉先生2004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
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
审计报告超过4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
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中国
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
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3.独立性
毕马威华振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
控制复核人按照职业道德守则的规定保持了独立性。

4.审计费用
2025年审计费用合计人民币217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
计费用为人民币190万元,较上年度减少4万元;内部控制审
计费用为人民币27万元,较上年度减少9万元。2025年度审
计费用是以毕马威华振合伙人及其他各级别员工在该项审计
工作中所耗费的时间成本为基础并考虑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
任和风险等因素而确定。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德勤华永在执业过程中坚持
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已连续8
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24年度,德勤华永为公司出具了
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
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在执行完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后,德勤华永已连续8
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达到财政部《国有金融企业选聘会
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规定的最长连续聘用会计师事务所年
限。2025年度,公司须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
进行了沟通,其对此无异议。

由于公司聘任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股
东会审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
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
沟通》等有关规定,适时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在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过程中,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切
实履行职责。2025年9月15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选聘
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项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审核
了选聘文件、评价要素和评分标准,参与并监督了选聘过程。

2025年10月14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5年
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依据有关规定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理由正当。毕马威华振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专
业胜任能力及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情况符合相关
监管要求,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同意聘任毕马威华
振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对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年10月14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以9票全票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5年度
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
毕马威华振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
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
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第
五次会议决议;
(三)毕马威华振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十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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