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慧康(300451):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

时间:2025年10月14日 19:25:40 中财网
原标题:创业慧康: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持股5%以上股东飞利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飞利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利浦”)出具的《告知函》,飞利浦已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15,793,764股,占公司总股本1.019528%(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的总股本比例为1.02263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飞利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灵石路718号A1幢  
权益变动时间2025年10月10日  
权益变动过程飞利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基于自身战略安排和需求, 于2025年9月25日至2025年10月10日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 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15,793,764股,所持公司股份比例从 9.999996%下降至8.977366%(注:总股本按剔除公司回购专 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4,698,200股后的股数1,544,426,492股计 算,下同),权益变动触及1%的整数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 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股票简称创业慧康股票代码300451
变动方向上升□ 下降√一致行动人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 (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 股份后总股本) 
A股15,793,7641.022630 
合 计15,793,7641.022630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 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其他□(请注明)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剔除公司回 购专用账户股 份后总股本比 例(%)股数 (股)占剔除公司回 购专用账户股 份后总股本比 例(%)
合计持有股份154,442,5879.999996138,648,8238.977366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54,442,5879.999996138,648,8238.977366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000000.000000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 作出的承诺、意向、 计划是√ 否□ 2025年8月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 预披露公告》。持股5%以上股东飞利浦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减 3 持股份的提示性公告,计划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个月 内(在此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减持)以集中竞 价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6,332,793股 (含),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比例3%,其中, 通过集中竞价减持股份不超过15,444,264股(含);通过大宗交易 减持股份不超过30,888,529股(含)。若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份变动,该数量相应调整。 持股5%以上股东飞利浦本次股份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 划一致,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的情形,截至 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减持情况与已披露的承诺、意向、减持计划 一致。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履行完毕。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证券法》《上市公司 收购管理办法》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 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是□ 否√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 十三条的规定,是否 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 的股份是□ 否√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6.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7.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信息披露义务人:飞利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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