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发股份(600325):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验证报告
原标题:华发股份: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验证报告 . . . 6 78696 78@=BCA9@ . :;<=>? ! _^\]D [ZXYWVUKMSTJRPQOMN&’JKL9HIFGDEABC qNpe:GonVUhmTQRSPOlmk-ijNhgfe:dcDc‘ab YDe~c e|}{9yzxDvwMWXJKPu:t!srno XYZMWJK9&’H1D)*^&’D1eDY ]t/ ^?yD/¢£?9&’~1)*f/D^ ¥?4em??'??“?'¤D7§6564 e'm–??“?'§¤D46m–'????'“D7§¤ ?467mm?k-ljhiNfg?” 4M&’JKL96HIFG’E$%&"# !?o‰7…> ND?Oh`J′?V?1&’EFGHI9ˉ?˙¨ =>==?JK=><ˉ? q^pr—Npqˇ?<4?%9?_ˉC@AB 23/”)*C ??aVABC=>=?>@1&’9JKM WXYZ ^?ZBCPAZ9Y 1&’?|DMWXYZ9JK [D’H1&? ?YoE$ˇ?ue?N?’ML&?JK˙^b˙D ?srmumD!s9 o^? bb ^r ?(@V 456 ??@ABCDM^JKM9? 4·?"??§¤D 71&’ D \] 0 Y9^)*D/‘fgm/ D [\ @4 附件1: 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募集资金情况明细表 截至2025年9月29日止 公司名称: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验证事项说明 一、 发行人基本情况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或者“华发股份”)前身系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发集团”)的全资子公司珠海经济特区华发房地产公司。1992年 4月 20日,经珠海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珠体改委[1992]50号文批准,在珠海经济特区华发房地产公司的基础上改组设立为珠海经济特区华发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1992年 10月 6日,经珠海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珠体改委[1992]93号文批准更名为现名,并于 1994年 12月 30日经广东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粤体改[1994]140号文确认。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2004]7号文批准,2004年 2月 25日,贵公司发行之 A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4040019256618XC的营业执照。 经过历年派送红股、配售新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非公开发行股票等,截至 2025年9月 30日止,贵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752,152,116.00元。 二、 审批及发行情况 根据贵公司 2024年 12月 9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局第四十八次会议、2025年 1月 10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局第五十次会议、2025年 4月 16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局第五十二次会议与2024年 12月 25日召开的 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5年 8月 4日出具《关于同意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644号)核准,贵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面值不超过 4,800,000,000.00元人民币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本次可转债发行数量共计 4,800万张,每张面值为 100元人民币,按面值发行,期限为 6年,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本次债券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方式。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联席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实施贵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承销工作。联席主承销商须于 2025年 9月 29日将投资者申购资金汇总,扣除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承销保荐费后划入贵公司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中。 三、 审验结果 1、截至 2025年 9月 29日止,贵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共计人民币 4,800,000,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在扣除已支付的承销保荐费(不含增值税)人民币31,933,962.26元后的余款为人民币 4,768,066,037.74元,已由本次可转债联席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汇入贵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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