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能科技(688063):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材料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会 议 材 料 二〇二五年十月 目录 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1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2议案一:关于取消监事会、增加董事会人数、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5议案二:关于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7议案三: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内部投资结构并投入新项目的议案.........................................8议案四: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21附件: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不含职工代表董事)候选人简历........23议案五: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26附件: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28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障股东在本次股东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派能科技”)《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会议须知: 一、公司负责本次股东会的议程安排和会务工作,出席会议人员应当听从公司工作人员安排,共同维护好会议秩序。 二、为保证股东会的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者股东代理人、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本次会议议程有关人员及会务工作人员以外,公司有权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对于影响股东会秩序和损害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将按规定加以制止。 三、出席股东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应当持身份证或者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证券账户卡等证件按股东会通知登记时间办理签到手续,在股东会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会议终止登记。未签到登记的股东原则上不能参加本次股东会。 四、与会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股东应认真履行法定义务,自觉遵守会议纪律,不得影响会议的正常程序或者会议秩序,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股东发言主题应与本次股东会表决事项有关,与本次股东会议题无关或将泄漏公司商业秘密,或有明显损害公司或股东的共同利益的质询,会议主持人或相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五、本次股东会由两名股东代表、一名监事代表和两名见证律师参加计票、监票,对投票和计票过程进行监督,由主持人公布表决结果。 六、出席会议的所有人员请将手机调至振动或关机,谢绝个人进行录音、拍照及录像。 七、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9.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进行讨论并现场投票表决; 10.统计现场表决结果; 11.休会,等待接收网络投票结果; 表决结果; 13.见证律师确认本次股东会表决结果,宣读法律意见书; 14.签署会议文件; 15.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议案一:关于取消监事会、增加董事会人数、修订《公 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经营管理效率,公司拟取消监事会、增加? 董事会人数、修订《公司章程》,具体情况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增加董事会人数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并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等与监事或监事会有关的内部制度及相关条款。 公司监事会各位监事在担任公司监事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股东会审议通过本事项之前,监事会及监事仍将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中关于监事会或监事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确保公司的规范运作。 根据《公司法》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切实保护股东与职工利益,公司董事会拟增加1名职工代表董事,同时将董事会人数由8名调整为9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调整后,董事会独立董事人数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要求。 二、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科创板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适应科创板上市公司规范治理运作需要,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修订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取消监事会、增加董事会人数、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0)及《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9月修订)》全文。 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上述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提请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4日 议案二:关于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部分制度进行了修订。 本议案需逐项审议下列子议案并分别表决: ??2.01: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0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2.03: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2.04:关于修订《重大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2.05: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2.06: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2.07: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 2.08: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2.09:关于修订《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2.10:关于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的议案2.11: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取消监事会、增加董事会人数、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0)及相关制度。 现提请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4日
??2、补充流动资金126,110.71万元包含发行费用。 ??3、补充流动资金实际投入资金总额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差额系补充流动资金利息净收入。 ??4、截至2025年8月31日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未经审计。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内部投资结构并将调整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投入新项目的具体情况及原因(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内部投资结构并将调整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投入新项目的具体情况 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当前市场环境、公司发展战略及募投项目实际执行情况和投资进度,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拟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并将调整的资金全部用于新项目的建设,同时拟延长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期限。调整后,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投项目的计划投入募集资金总额维持不变,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1.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1)公司募投项目“派能科技10GWh锂电池研发制造基地项目”原计划于2026年4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积极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截至2025年9月30日,该项目已顺利完成303亩土地厂房及5GWh电芯及系统产线建设,剩余65亩土地厂房及建筑物、剩余5GWh电芯及系统的生产设备安装预计将在2026年底前完成。受装修进度、设备采购、设备调试等诸多环节影响,项目实施进度有所滞后。为保证募投项目实施质量,公司拟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长至2026年12月。 (2)公司募投项目“派能科技总部及产业化基地项目”原计划于2026年1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积极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但受近期全球宏观环境变化、行业发展变化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市场需求发生变化。对此,公司将基于审慎性原则合理布局产能建设,在募投项目的推进上更加审慎、严谨、科学。为降低募集资金使用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结合募投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不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用途、投资金额以及实施主体的前提下,拟将上述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期至2028年1月。 2.本次延期募投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募投项目的必要性及可行性进行了重新论证,认为募投项目“派能科技10GWh锂电池研发制造基地项目”“派能科技总部及产业化基地项目”符合公司战略规划,项目继续实施仍具备必要性和可行性。 (1)项目必要性分析 在全球“双碳”目标深化推进的背景下,能源结构转型进入加速期,光伏、风电等可再生能源装机量持续攀升,但因其间歇性、波动性特征,对储能的需求持续增长。同时,全球能源价格波动加剧及各国电力市场化改革深化,工商业领域基于“自发自用、峰谷套利、需量管理”的储能需求快速释放,推动储能市场向多元化、规模化发展。? 高压储能产品作为工商业储能、电网级储能的核心装备,直接服务于可再生能源消纳、电力系统调峰调频及工商业用户降本增效,市场发展潜力持续扩大。 根据中国化学与物理电源行业协会数据,2024年中国工商业储能新增装机量约为2.67GW/6.35GWh,其中单独配置的工商业储能新增达到2.19GW,分布式、微电网等领域工商业储能新增装机规模合计达485.04MW。2025年1-5月全国工商业储装机规模达到1.3GW,较之去年同期增长62.83%。庞大的市场规模为公司拓展工商业及电网级储能业务提供了充足的产能消化空间。? 公司现有产品以软包电芯为核心,主要覆盖家用储能及部分中小型工商业储能市场。随着储能应用场景向大型化、高功率化升级,方形铝壳电芯凭借其结构稳定、能量密度高、循环寿命长、成本控制优势显著等特点,已成为工商业及电网级储能的主流技术路线。本次募投“派能科技10GWh锂电池研发制造基地项目”“派能科技总部及产业化基地项目”规划涉及方形铝壳电芯及高压储能系统产能建设,一方面可丰富公司在大型储能领域的产品结构,增强在工商业及电网级储能市场的核心竞争力;另一方面,通过“软包+方形”双技术路线布局,能够灵活匹配家用、工商业、电网等多场景需求,优化产品结构,提升订单响应及交付能力,从而巩固公司在储能行业的领先地位,保障业务可持续增长。 (2)项目可行性分析 储能作为能源转型的关键支撑,已成为全球各国战略布局的核心领域。国际上,2024年欧盟发布《储能加速部署法案》,计划到2030年建成130GW储能容量,并提供总额200亿欧元的补贴及税收减免;2024-2025年欧洲多国密集出台储能利好政策,形成补贴、审批优化与市场机制创新的多维支持体系。德国通过KfW补贴(最高30%成本)及免税政策,推动2025年户储装机增长94%;法国“零碳工业化”战略提供工商业光储项目45%补贴,容量合同延至15年。国内方面,政策支持体系进一步完善:2024年10月,国家发改委、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新型储能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求2025年新型储能装机规模达到300GW以上,鼓励工商业储能参与电力辅助服务市场;2025年9月12日,国家发改委、能源局联合印发《新型储能规模化建设专项行动方案(2025—2027年)》,提出2025-2027年新型储能发展目标,预计三年内全国新增装机容量超过1亿千瓦,2027年底达到1.8亿千瓦以上,同时促进新型储能应用场景拓展,主要包括推进电源侧储能应用、拓展电网侧储能应用、创新多场景应用模式等。本次募投项目符合国内外产业政策导向,可行性显著增强。??凭借优质的产品质量与完善的服务体系,公司已在全球储能市场建立良好品牌形象,并积累了丰富的商用经验与优质客户资源。目前,公司大容量储能电池系统已成功应用于工商业储能、可再生能源配套储能、微电网储能等多场景。 在市场拓展方面,公司一方面巩固既有市场优势,另一方面积极突破工商业储能应用边界,重点布局美洲、非洲、亚太区域及欧洲成熟市场的电网级项目;同时,通过持续加大研发投入转化力度、加速产品场景落地、强化营销资源倾斜,不断拓展商业边界。? 服务与产品能力上,公司可提供设备销售、系统集成、合同能源管理等全链条服务,并针对工商业储能复杂场景,构建起30KWh至5MWh的多容量解决方案体系,全面覆盖中小型企业至大型工业客户的差异化储能需求,助力客户实现能源高效管理与成本优化。? 综上,稳定的优质客户资源、完善的全球化营销网络,以及适配多元需求的产品服务能力,为本次募投项目的市场落地提供了充分保障,项目具备可行性。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论证结论 公司认为,虽然受近期全球宏观环境变化、行业发展变化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市场需求增长有所放缓,但募投项目“派能科技10GWh锂电池研发制造基地项目”、“派能科技总部及产业化基地项目”符合公司战略规划,仍具备投资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公司将继续实施该项目。同时,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条件变化,适时安排募集资金项目的投资。 3.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内部投资结构的原因 本次拟调整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募投项目“派能科技10GWh锂电池研发制造基地项目”目前已顺利完成303亩土地厂房及5GWh电芯及系统产线建设,剩余65亩土地厂房及建筑物、剩余5GWh电芯及系统的生产设备安装预计将在2026年底前完成。本项目可行性研究及前期筹备阶段恰逢储能行业快速扩张期,市场对锂电池生产设备、钢材等核心原材料需求旺盛,相关物资价格处于高位,公司基于当时实际情况进行募集资金投资金额测算。而在项目实际建设期间,随着储能行业供应链逐步完善、市场供需环境变化,叠加大宗商品价格回落,设备及建筑安装材料采购成本较前期预算有所下降。? 在此过程中,公司严格遵循规定,以“合理、节约、高效”为原则推进项目建设:一方面,通过集中采购、长期战略合作等方式与设备及原材料供应商深度谈判,有效降低采购成本;另一方面,在不影响项目建设标准、产能规模及技术指标的前提下,加强对工程建设、安装调试等各环节费用的精细化管控,优化资金调度与资源配置效率。? 本项目铺底流动资金增加6亿元,由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投入,主要系大型储能项目的建设周期较长,资金占用量大。且大型储能产品毛利率较低,下游客户付款周期较长,可能导致临时资金存在缺口。因此项目前期需要更多的铺底流动资金提供缓冲,确保生产经营正常运营。 鉴于市场环境变化及公司有效的成本管控措施,本项目工程建设费用低于初始预算,本次调低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及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具有合理性,且不会对项目的顺利实施及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四、本次新增募投项目的具体情况 (一)派能科技2GWh储能电池及集成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派能科技2GWh储能电池及集成项目 建设地点: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 实施主体:安徽派能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投资总额:10亿元,其中募集资金计划投入6亿元,自有资金计划投入4
1.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1)响应国家战略,把握行业发展机遇 在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和推动绿色发展的宏观背景下,各国都将发展储能产业作为国家战略,并出台了多项支持政策。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政府的一系列政策、规范和规划,包括但不限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和《通用航空装备创新应用实施方案(2024—2030年)》。通过本项目,公司将抓住储能行业的历史发展机遇,为国家实现“双碳”目标贡献力量。 (2)持续深耕市场,拓展业务范围,实现公司发展战略 长期以来,公司专注于储能电池系统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主要应用于用户侧储能和通信基站备用电源领域。然而,公司现有产能配置已不能满足大型储能市场快速增长的需求。本项目将新建一座系统厂房,用于集装箱储能系统的生产,从而优化公司产能配置,为未来市场拓展奠定坚实基础,是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必然举措。此外,项目还计划建设一座30MWh储能电站,以降低用电成本并提升企业绿色品牌形象和社会责任感。 (3)整合研发资源,完善研发平台,增强公司科技创新实力 公司专注于磷酸铁锂储能电池系统领域,通过持续研发投入掌握了具有知识产权的全产业链核心技术。本次项目建设将有助于公司进一步整合研发资源,提升科技创新实力。现有的10GWh项目产线规模较大,不利于小批量订单和实验订单的生产。本项目规划建设一条2GWh电芯产线,更适用于柔性生产要求,在满足储能市场快速增长需求的同时,满足小批量订单、新产品实验订单(含小动力锂电池)生产要求。这将有助于公司在技术路线上继续深耕,保持产品的一致性、循环寿命、倍率性能和低温放电等方面的竞争优势。 (4)继续深耕锂电池领域,持续巩固和提升行业地位 中国锂电池行业正经历深刻变革,虽然头部企业占据主导地位,但中低端产能竞争激烈,行业整体面临技术迭代和产能过剩的挑战。为了保持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建设单位需要不断创新、提升产品质量、加强成本控制和品牌建设。 本项目将新建2GWh电芯产线和系统厂房,进一步提升公司的制造水平和产能,有助于公司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夯实和提升行业地位。 2.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1)国家产业政策的大力支持为本次建设项目的实施提供了政策基础 在应对全球气候变化、推动节能减排的背景下,各国都将发展储能产业作为国家战略。我国出台了一系列产业规划和政策文件,如《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和《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为锂电池行业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环境和强有力的政策保障。本项目建设符合这些政策要求与导向,具有政策可行性。 (2)锂电池行业蓬勃发展,市场空间广阔 随着消费电子、新能源交通工具和低空经济的快速发展,锂电池行业迎来了巨大的机遇。根据中国自行车协会的数据,2024年,电动自行车出口量467.2万辆,同比增长12%;出口额约21亿美元,同比增长6%。电动自行车中高端车型占比已达19.1%,智能化、时尚化的产品极大提升用户体验。同时,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政策,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通过政府补贴与企业让利形成联动效应,加速淘汰老旧车辆、非标车辆。另一方面,随着共享电动自行车团体运营政策的发布,电动自行车共享出行运营规范化提高,哈啰、青桔、美团等平台共享电动自行车的投放量有望进一步增加。广阔的市场发展前景为本项目实施后的产能消化提供了充足空间,项目建设具有可行性。 (3)公司拥有稳定的优质客户资源和完善的全球化营销体系 公司是国内较早从事锂电储能业务的厂商之一,凭借优质产品和服务,积累了稳定的核心客户资源,在国内外市场都拥有较高的品牌知名度。在境外市场,公司是欧洲多家大型优质客户的核心供应商。在境内市场,公司在工商业储能、光伏电站储能等场景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和优质客户资源。这些长期稳定合作的优质客户和完善的全球化营销体系,将为本项目实施提供有力支撑。 (4)公司储能产品丰富,性能优势显著,为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提供了产品储备 公司拥有丰富的产品系列,可广泛应用于新能源发电侧、电网侧、工商业、家用储能等多个领域,并能提供全场景解决方案。公司产品性能优异,具有安全可靠性高、循环寿命长、模块化和智能化等技术优势,并通过了多项国际和国内权威安全认证。此外,公司持续进行产品升级迭代,不断布局新的储能应用。多样化且具备市场竞争力的产品为本项目建设提供了坚实的产品储备。 (5)丰富的技术积累和良好的持续研发能力为本次建设项目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的技术基础 公司自成立以来专注于磷酸铁锂储能电池系统领域,通过持续研发投入掌握了具有知识产权的全产业链核心技术。公司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截至2025年6月30日,拥有各类研发技术人员608人,主要研发人员在锂电池、储能系统领域拥有10年以上从业经验。公司建立了完善的研发体系和良好的技术创新机制,具备全产业链研发能力。这些丰富的技术积累和持续研发能力,将确保本项目能够有效完成新项目建设,并迅速转化为生产能力与产品优势,充分达到预定目标。 (四)投资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甲方(政府方):肥西县人民政府 地址:肥西县上派镇人民路与站下路交口东南侧 乙方(投资方):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桥镇苗桥路300号 法定代表人:韦在胜 关联关系说明:甲方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本次投资建设项目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五)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1.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派能科技2GWh储能电池及集成项目。 项目内容:项目计划总投资10亿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额约为8.6亿元,建筑总面积约53,825平方米。具体项目建设内容: 项目占地面积约93亩、建筑面积约53,825㎡、主要建设2GWh储能电芯和系统组装生产线及相关配套设施。 建设时限及效益:项目按与肥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要求执行。项目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必须实质性开工建设(即主体结构基础开挖),竣工验收合格后24个月内达产。达产后项目公司在本地块内可实现附件所标明的经济效益指标。 2.项目用地 项目拟选址:初步选址于合肥市肥西县肥西经开区紫蓬山路与大潜山路交口东北角(具体出让土地的用地性质、规划用途、面积及位置以正式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为准)。 用地面积:项目总占地面积约93亩(实际供地面积、位置以土委会、规委会批准确定为准)。 3.项目主体 项目主体为乙方在肥西成立的安徽派能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安徽派能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自协议签订之日起自动承接本协议书项下乙方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乙方承担连带责任。乙方负责协调安徽派能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向甲方出具自动承接本协议项下乙方所有权利和义务的函。 4.甲方权利与义务 甲方负责协调肥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部门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和程序,根据项目建设时序要求提供项目建设用地,须达到“七通一平”(即通路、通电、通给水、通雨排水、通排污水道、通宽带、通天然气和场地平整)。 除场地平整外,其它各项甲方只负责将相应接口提供至乙方项目用地红线边缘,地块红线内由乙方自行解决。若因甲方原因导致接口未能按时到位,乙方有权相应顺延建设周期。 甲方为乙方提供良好的投资环境和服务,依法为乙方申报国家及地方政府规定的各项优惠政策和奖励政策提供便利。甲方为乙方做好项目的规划设计、土地、环保、建设等环节的审批手续提供便捷的绿色通道。甲方积极协调省市相关单位,满足乙方生产所需能耗指标。 在乙方正式提交总平面规划及其他相关资料,项目方案获批且乙方成功竞得土地使用权后,甲方将项目用地移交给乙方使用。 5.乙方权利与义务 乙方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精神,通过招拍挂方式依法取得项目建设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性质为出让工业用地。 乙方依法办理项目的报建审批手续,保证环保、能耗、安全等方面确保符合国家、省、市、县的相关标准要求。 双方确认并同意,鉴于本协议的签署,就双方于2022年7月1日签署的《派能科技10GWh锂电池研发制造基地项目投资协议》(本款以下简称“原投资协议”)中第1.1条的约定,双方将原投资协议中约定的“固定资产投资约30亿元”调整为“固定资产投资约24亿元”,同时原投资协议中与固定资产投资金额相关联的条款内容也相应自动调整,其他原投资协议中约定的事项仍按原约定执行。 6.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依法将争议提交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人民法院解决。 7.协议生效与终止 本协议须经双方盖章及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在盖章或签字之日起正式生效。 若乙方通过招拍挂方式竞买项目建设用地未能成功,本协议即自行终止。协议因此而终止的,双方均无需承担违约责任,甲方不承担乙方前期相关费用。除出现上述情形及不可抗力外,非经双方协议一致,任何一方均不得单方面终止本协议(乙方未履约由甲方终止本协议的除外)。 五、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内部投资结构并将调整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投入新项目的风险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内部投资结构并将调整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投入新项目的决定是基于当前行业前景、市场需求以及公司目前经营现状、战略规划等因素作出的审慎决定。变更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后续的实施过程中,面临经济环境、行业政策、市场需求变化、经营管理、技术研发等方面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存在宏观经济环境及行业政策变化、市场需求变动、项目无法顺利推进等风险。 六、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内部投资结构并将调整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投入新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内部投资结构并将调整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投入新项目是公司结合行业的未来发展趋势和公司发展战略,为推动募投项目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持续提升公司价值、促进公司长远发展做出的合理安排,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内部投资结构并将调整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投入新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2)。 现提请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4日 议案四: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需开展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 鉴于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审查通过,公司董事会提名,推选韦在胜先生、谈文先生、翟卫东先生、张金柱先生、宋劲鹏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包含职工代表董事)。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自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各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中不得被提名担任科创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本议案需逐项审议下列子议案并分别表决: ?4.01:选举韦在胜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02:选举谈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03:选举翟卫东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4.04:选举张金柱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05:选举宋劲鹏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以上非独立董事选举将以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1)。 现提请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4日 附件: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不含职工代表董事) 候选人简历 韦在胜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8年毕业于西安理工大学机械制造管理工程专业,本科学历。2004年毕业于北京大学工商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1988年10月至1993年4月就职于深圳市中兴半导体有限公司,担任财务部长;1993年4月至1997年11月就职于中兴新通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兴新”),历任区域市场总经理、总经理助理、财务总监;1997年11月至2017年9月就职于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兴通讯”),分管中兴通讯财务及投资管理工作,历任财务总监、高级副总裁、执行副总裁、董事;2017年9月起至今担任中兴新董事长;现任派能科技董事长。 截至2025年9月30日,韦在胜先生通过中兴新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37%;通过共青城新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43%。韦在胜先生现任中兴新董事长,中兴新系公司控股股东,截至2025年6月30日中兴新持有公司25.00%的股份。除前述情况外,韦在胜先生与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谈文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级经济师。1991年毕业于四川大学工业管理工程专业,本科学历。1991年7月至1999年4月,就职于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南京工程公司,担任分公司财务科长;1999年4月至2004年4月,就职于中兴通讯,担任营销财务部海外财务负责人;2004年4月至2014年11月,分别就职于中兴通讯子公司无锡市中兴光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安徽皖通邮电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副总经理、财务总监;2014年11月至2016年7月,就职于上海中兴派能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副总经理;2016年8月至今,就职于派能科技,历任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现任派能科技董事、总裁。 截至2025年9月30日,谈文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9,900股;通过上海中派云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01%;通过上海晢牂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21%;通过上海储特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19%。除前述情况外,谈文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翟卫东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级工程师。1989年毕业于哈尔滨船舶工程学院电子工程专业,本科学历;1996年毕业于上海交通大学信号与信息处理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1996年3月至2005年5月,就职于中兴通讯,历任南京研究所视讯开发二室主任、深圳研发中心监控开发部部长、本部事业部监控产品总经理等职务;2005年6月至2014年12月,就职于深圳中兴力维技术有限公司,担任执行董事、总经理;2015年4月至2015年9月,就职于中兴通讯,担任无线规划部高级副总裁助理;2015年9月至今,就职于中兴新,担任董事、总经理。现任派能科技董事。 截至2025年9月30日,翟卫东先生通过共青城新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14%。翟卫东先生现任中兴新董事、总经理,中兴新系公司控股股东,截至2025年6月30日中兴新持有公司25.00%的股份。除前述情况外,翟卫东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张金柱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6年毕业于北京气象学院气象系,大专学历;1994年毕业于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管理科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1986年8月至1991年8月,担任新疆吐鲁番地区气象处天气预报员;1994年8月至1996年5月,任职于北京四通集团公司,历任人事部、国际合作部职员;1996年6月至2000年4月,就职于国泰证券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历任证券发行部、投资银行部经理、业务董事;2000年5月至2007年2月,就职于北京中关村青年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兼任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业务发展部、投资管理部部长;2007年3月至2008年2月就职于北京四通新技术产业有限公司,担任投资管理部部长;2013年1月至2014年5月就职于北京中海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担任投资总监;2014年6月至今,就职于北京融通高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担任董事、总经理。现任派能科技董事。 截至2025年9月30日,张金柱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5,20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宋劲鹏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0年毕业于武汉理工大学通信工程专业,本科学历。2000年7月至2004年6月,就职于北电网络(中国)有限公司,担任服务经理。2004年6月至2011年8月,就职于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历任市场经理,市场总监等。2011年8月至2016年7月,就职于上海中兴派能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国际市场营销部总经理;2016年8月至今,任派能科技副总裁、国际市场营销部总经理。 截截至2025年9月30日,宋劲鹏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7,300股;通过上海中派云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01%;通过上海晢牂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23%。除前述情况外,宋劲鹏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议案五: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需开展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 鉴于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审查通过,公司董事会提名,推选童一杏女士、霍海红先生、李德成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自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各位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童一杏女士、李德成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童一杏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霍海红先生已经参加并完成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履职学习平台的学习。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均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中不得被提名担任科创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本议案需逐项审议下列子议案并分别表决: 5.01:选举童一杏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5.02:选举霍海红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5.03:选举李德成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以上独立董事选举将以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1)。 现提请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4日 附件: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童一杏女士,中国国籍,澳大利亚永久居留权。会计学博士,博士生导师。 现任上海大学特聘教授,上海(领军)中青年拔尖人才,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昆士兰大学商学院终身副教授、商科学士学位(会计)课程主任、西澳大学商学院终身副教授、浙江大学财务与会计研究中心客座教授、厦门大学访问教授、并兼任环球华人会计协会理事会委员。 霍海红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吉林大学法学博士。曾任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副院长,现任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兼任中国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学术委员会委员,证据理论专业委员会(筹)副主任。曾获得霍英东青年教师基金、吉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全国中青年民事诉讼法学研究成果奖等多项学术奖励。 李德成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日本国立佐贺大学博士研究生学历。2004年4月至2006年3月就职于日本神奈川大学;2006年4月至2007年9月就职于日本索尼株式会社,任项目经理;2007年10月至2009年1月就职于日本神奈川大学,任研究员;2013年11月至今任山东硕维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2022年6月至今任琥崧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09年2月至今任苏州大学副教授;2021年2月至今任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