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意信息(300687):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时间:2025年10月14日 20:15:51 中财网
原标题:赛意信息: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广州赛意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
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赛意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拟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为公司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为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的在职员工,激励对象中无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本次被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与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相符。

4、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人员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同意以2025年10月14日为授予日,向21名激励对象授予73.00万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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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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