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为世纪(688426):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时间:2025年10月15日 17:04:21 中财网
原标题:康为世纪: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会议资料
二○二五年十月
目录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3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5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案......................................................................................6
议案一《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6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司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制订以下会议须知,请出席股东会的全体人员遵照执行。

一、会议期间,全体出席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会议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义务,自觉遵守会议纪律,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会的正常召开秩序。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30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等,经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入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三、为保证股东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四、为保证会场秩序,进入会场后,请关闭手机或调至振动状态。谢绝个人录音、拍照及录像。场内请勿大声喧哗。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五、股东参加股东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要求在股东会上发言或就相关问题提出质询的,应事先在股东会签到处进行登记。股东不得无故中断会议议程要求发言。股东现场提问请举手示意,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简明扼要。

六、股东的发言、质询内容与本次股东会议题无关或涉及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会议主持人或相关负责人有权拒绝回答。

七、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弃权或回避。现场出席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八、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会决议公告。

九、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便利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即“一键通”),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A股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下载链接:
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网络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十、股东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将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审议事项与股东有关联关系的,相关股东及代理人不得参加计票、监票;股东会对提案进行表决时,由见证律师与股东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现场表决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宣布。

十一、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二、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得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三、股东出席本次股东会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原则对待所有股东。

十四、本次股东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0月1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41)。

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1、召开时间:2025年10月29日,下午14:40
2、召开地点:江苏省泰州市医药高新区泽兰路18号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楼会议室
3
、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合
4、网络投票系统及网络投票时间: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2025年10月29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5
、会议召集人: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议程
1、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进行发言登记
2、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会议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票数量
3
、主持人宣读股东会会议须知
4、推举两名计票人、一名监票人(股东举手表决)
5、逐项审议会议各项议案
6、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7、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8
、休会,统计表决结果(最终投票结果以公司公告为准)
9、复会,宣读会议表决结果和股东会决议
10、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11、签署会议文件
12、会议结束
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案
议案一
《关于续聘公司 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经核实相关资质及资料后,公司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在开展2024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服务过程中,能够恪尽职守,遵循执业准则,能够按照年度审计工作的计划完成审计工作,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以及企业内控控制情况,具备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

为了保证公司审计业务的连续性,拟继续聘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

2025 10 14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年 月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ee.com.cn)的《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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