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玛科技(603529):爱玛科技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结果
证券代码:603529 证券简称:爱玛科技 公告编号:2025-082 转债代码:113666 转债简称:爱玛转债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25年10月14日 ?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80,000股,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股票。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规定,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10月1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登记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情况 2025年9月12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上述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本次激励计划实际预留授予情况如下: 1、预留授予日:2025年9月12日 2、预留授予数量:80,000股 3、预留授予人数:2人 4、预留授予价格:19.38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二)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情况 (一)本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二)本次激励计划的限售期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分别为自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授予日与首次解除限售日之间的间隔不得少于12个月。 (三)本次激励计划的解除限售安排 本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前授予,则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与首次授予第一类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一致。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份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若届时公司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将一并回购。 三、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2025年9月18日,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安永华明(2025)验字第70017005_L02号)。根据该验资报告,截至2025年9月15日,公司已收到2名股权激励对象缴纳的80,000股限制性股票认购款合计人民币1,550,400.00元。 四、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本次授予的80,000股限制性股票已于2025年10月1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并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五、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控制权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六、股份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八、本次授予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公司将在限售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解除限售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做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职工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董事会已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2025年9月12日,根据预留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确认股份支付费用,该等费用将在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进行分期确认,且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经测算,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合计影响如下表所示:
注2: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特此公告。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6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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