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瑞机器(603289):不提前赎回“泰瑞转债”
证券代码:603289 证券简称:泰瑞机器 公告编号:2025-056 债券代码:113686 债券简称:泰瑞转债 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不提前赎回“泰瑞转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自2025年9月1日至2025年10月15日,已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泰瑞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即10.595元/股),根据《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定,预计将触发“泰瑞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公司于2025年10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提前赎回“泰瑞转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泰瑞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不提前赎回“泰瑞转债”。 ?未来3个月内(即2025年10月16日至2026年1月15日),如再次触 发“泰瑞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的,公司亦不行使“泰瑞转债”的提前赎回权。 自2026年1月15日之后的首个交易日重新起算,若“泰瑞转债”再次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泰瑞转债”的提前赎回权。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一)可转债上市发行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789号)核准,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7月2日公开发行3,378,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人民币33,780.00万元,发行期限6年。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为第一年0.30%、第二年0.50%、第三年1.00%、第四年1.50%、第五年2.00%、第六年2.50%。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4〕97号文同意,公司33,78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4年7月24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泰瑞转债”,债券代码“113686”。 根据有关规定和《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泰瑞转债”自发行结束之日(2024年7月8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非交易日顺延)即2025年1月8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初始转股价格为8.29元/股,最新转股价格为8.15元/股。 (二)可转债转股价格历次调整情况 1、因公司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泰瑞转债”转股价格自2025年1月17日起由8.29元/股调整为8.30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完成调整“泰瑞转债”转股价格暨转股停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 )。 2、因公司实施2024年权益分派,“泰瑞转债”转股价格自2025年6月5日起由8.30元/股调整为8.15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因权益分派调整“泰瑞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 二、可转债赎回条款与触发情况 (一)有条件赎回条款 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1、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二)有条件赎回条款触发情况 自2025年9月1日至2025年10月15日期间,公司股票已满足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已触发“泰瑞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三、公司不提前赎回“泰瑞转债”的决定 公司于2025年10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不提前赎回“泰瑞转债”的议案》。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与内在价值的信心,结合当前市场情况及公司实际情况,出于保护投资者利益的考虑,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泰瑞转债”的3 2025 10 提前赎回权利,不提前赎回“泰瑞转债”,且在未来 个月(即 年 月16日至2026年1月15日)内,如公司触发“泰瑞转债”的赎回条款均不行使“泰瑞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以2026年1月15日之后的首个交易日重新起算,若“泰瑞转债”再次触发赎回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泰瑞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 四、相关主体减持可转债情况 经核实,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泰瑞转债”满足本次赎回条件前的六个月内,不存在交易“泰瑞转债”的情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未来六个月内减持“泰瑞转债”的计划。如上述主体未来拟减持“泰瑞转债”,公司将督促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规实施减持,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不提前赎回“泰瑞转债”相关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2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不提前赎回“泰瑞转债”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10 16 年 月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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