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控发展(003039):调整年度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证券代码:003039 证券简称:顺控发展 公告编号:2025-046 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年度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年度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本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调整事项需进一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股东(包括但不限于广东顺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控集团”)应回避表决。 2025年4月,公司结合日常经营情况和业务开展需要,预计2025年度公司及下属公司与顺控集团及其控制企业等关联人发生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不超过10,747.00万元,其中,与顺控集团及其控制企业年内发生关联交易预计不超过10,330.00万元。前述关联交易事项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截至2025年8月末,公司与关联人累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约为5,246.20万元。其中,与顺控集团及其控制企业累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5,116.19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现根据公司业务开展情况及实际经营情况,同时考虑因顺控集团控制企业范围变动可能带来的业务增加的影响,本次拟调增2025年度与顺控集团及其控制企业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7,110.00万元,关联交易类别为向关联人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本次调整后,预计2025年度公司及下属公司与关联人发生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不超过17,857.00万元,与顺控集团及其控制企业年内发生关联交易金额(二)调增的日常关联类别和金额
前期披露的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和向关联人购买商品、租赁等事项,公告编号: ),与顺控集团及其控制企业年内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不超过17,440.00万元。 2、由于公司预计将与控股股东顺控集团控制的多家企业发生关联交易,难以披露全部关联人信息,因此公司在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时采用简化方式披露。顺控集团及其控制企业中,预计与单一关联人发生交易金额在300万以上且达到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资产0.5%的主体除已在《关于2025年度日常2025-018 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 )中披露的公司外,本次单独披露新增主体还包括:广东顺控洁净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控洁净”)。 公司及子公司因向顺控洁净提供顺德区四镇街(乐从、龙江、北滘、容桂)生活垃圾中转站委托运营服务并拟签署服务协议,2025年度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2,110.00万元,截至2025年8月末已发生金额为566.14万元,上年发生金额0万元(此处统计不含向顺控洁净购买广东顺控清能环境产业有100% 2024-056 限公司 股权的非日常交易事项,公告编号: )。 3、截至2025年8月末已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未经审计。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广东顺控洁净投资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何平伟 注册资本:18,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德和社区新城区观绿路4号恒实安置业广场1号楼2101(住所申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5年8月31日,总资产25,137.04万元、净资产598.38万元;2025年1—8月主营业务收入918.70万元、净利润39.44万元。 2. 与公司关联关系 顺控洁净为顺控集团控制企业,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二)的规定,顺控洁净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 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人依法注册成立,合法存续且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 三、本次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的原则,交易价格参考市场价格及成本加成等合理定价方式以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调增的各项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需根据实际工作进展签署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交易的必要性。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必要交易,有利于减少交易带来的沟通成本以及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具有一定的必要性。 其中,与顺控洁净签署顺德区四镇街(乐从、龙江、北滘、容桂)生活垃圾中转站委托运营服务协议,有利于公司整合资源形成协同效应,进一步提高公司专业化运营能力,拓展公司在垃圾处理产业链上游环节的影响;此外,可有效解决与关联方潜在的同业竞争问题,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做大做强公用环保板块业务。 此外,虽然协议双方均具有较好的履约能力,但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如遇有关政策调整、垃圾收运量不达预期、双方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以及其他不可预见或不可抗力等因素,可能存在协议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的风险。 (二)交易的公允性。交易双方遵循平等合作、互利共赢的原则,根据市场情况及业务开展成本等因素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和结算方式,定价公允,结算方式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三)对独立性的影响。上述关联交易预计发生金额占公司业务比重较小,且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对上述关联方亦不存在依赖。 五、备查文件 1.《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2《. 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10月 16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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