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利科技(002729):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

时间:2025年10月15日 19:06:27 中财网
原标题:好利科技: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旭昇亚洲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旭昇投资”)及实际控制人汤奇青先生的通知,获悉其将所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办理了质押及解除质押业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 名称是否为控 股股东或 第一大股 东及其一 致行动人本次质押数 量(股)占其所 持股份 比例占公 司总 股本 比例是否 为限 售股是否 为补 充质 押质押起 始日质押到期日质权人质押 用途
旭昇 投资5,300,00011.81%2.90%2025-10 -139999-01-01 (至质权人 办理解除质 押登记之 日)厦门国际 信托有限 公司担保
汤奇 青5,000,00049.96%2.73%注12025-10 -13   
         厦门国际 信托有限 公司置换 前期 债务
合计-10,300,00018.77%5.63%------
二、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是否为控股股 东或第一大股 东及其一致行 动人本次解除质 押股份数量 (股)占其所持 股份比例占公司总 股本比例质押起始日 期解除质押日 期质权人
汤奇青5,000,00049.96%2.73%2025-06-252025-10-14黄某
合计-5,000,00049.96%2.73%---
三、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旭昇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汤奇青先生所持
股东 名称持股数量 (股)持股 比例本次质押及 解除质押前 质押股份数 量(股)本次质押及 解除质押后 质押股份数 量(股)占其所 持股份 比例占公司 总股本 比例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已质押 股份限 售和冻 结、标记 合计数 量(股)占已 质押 股份 比例未质押 股份限 售和冻 结合计 数量 (股)占未 质押 股份 比例
旭昇 投资44,864,40024.52%30,860,00036,160,00080.60%19.76%00%00%
汤奇 青10,008,2795.47%5,000,0005,000,00049.96%2.73%////
合计54,872,67929.99%35,860,00041,160,00075.01%22.50%////
注1:汤奇青先生个人所持公司股份的75%为高管锁定股,不存在被冻结或标记的情形;因质押合同中未约定其出质股份的具体性质构成,故上表中未区分列示其已质押及未质押股份中的限售股份数量。

注2:本公告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四、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旭昇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汤奇青先生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超过50%,特作说明如下:
1.本次股份质押不用于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

2.公司控股股东旭昇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汤奇青先生与质权人签订的质押合同中,未约定明确的质押到期日,因此不能确定未来半年内及一年内分别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旭昇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汤奇青先生具备相应的偿还能力,预计还款资金来源包括自有及自筹资金、分红等。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旭昇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汤奇青先生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不利影响,亦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履行。

好利科技
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旭昇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汤奇青先生所质押的股份在可控范围内,不存在平仓或被强制过户的风险。

公司将持续关注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变动情况及相关风险,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五、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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