迈克生物(300463):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时间:2025年10月15日 19:15:17 中财网
原标题:迈克生物: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迈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迈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5年10月15日(星期三)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9月30日以公告形式发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0月1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0月1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唐勇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公司全部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全部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委派李波、沈高妍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总股本604,666,624股,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604,666,624。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的代理人共194人,所持股份250,429,05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4161%,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的代理人23人,所持股份245,775,56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6465%;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171人,所持股份4,653,48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696%;中小投资者(指除以下股东之外的股东①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共181人,所持股份70,456,79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6522%。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本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组织架构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47,035,84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8.6451%;反对3,148,20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2571%;弃权245,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978%。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67,063,58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1840%;反对3,148,20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683%;弃权245,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77%。

2、逐条审议并通过《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2.0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47,045,04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8.6487%;反对3,141,00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2543%;弃权243,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970%。本议案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67,072,78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1970%;反对3,141,00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581%;弃权243,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49%。

2.0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47,041,04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8.6471%;反对3,145,90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2562%;弃权242,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967%。本议案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67,068,78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1914%;反对3,145,90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650%;弃权242,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36%。

2.0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47,036,14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8.6452%;反对3,150,90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2582%;弃权242,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966%。本议案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67,063,88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1844%;反对3,150,90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721%;弃权242,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35%。

2.0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47,014,84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8.6367%;反对3,174,00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2674%;弃权240,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959%。本议案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67,042,58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1542%;反对3,174,00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049%;弃权240,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09%。

2.0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47,016,84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8.6374%;反对3,172,10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2667%;弃权240,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959%。本议案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67,044,58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1570%;反对3,172,10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022%;弃权240,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08%。

2.0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47,009,34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8.6344%;反对3,179,60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2697%;弃权240,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959%。本议案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67,037,08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1464%;反对3,179,60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128%;弃权240,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08%。

2.0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47,197,64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8.7096%;反对2,991,00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1944%;弃权240,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960%。本议案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67,225,38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4136%;反对2,991,00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452%;弃权240,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12%。

2.0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46,931,64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8.6034%;反对3,257,10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3006%;弃权240,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960%。本议案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66,959,38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0361%;反对3,257,10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228%;弃权240,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11%。

2.0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专项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247,027,84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8.6418%;反对3,160,80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2622%;弃权240,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960%。本议案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67,055,58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1726%;反对3,160,80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862%;弃权240,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12%。

2.1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46,964,84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8.6167%;反对3,161,00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2622%;弃权303,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1211%。本议案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66,992,58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0832%;反对3,161,00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865%;弃权303,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03%。

3、审议通过《关于为公司经销商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249,387,22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5840%;反对799,72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3193%;弃权242,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967%。本议案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69,414,96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213%;反对799,72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351%;弃权242,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36%。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李波律师、沈高妍律师现场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迈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迈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迈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十五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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