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普生物(300119):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时间:2025年10月15日 19:15:27 中财网
原标题:瑞普生物: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119 证券简称:瑞普生物 公告编号:2025-083
瑞普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瑞普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9月30日以董事会公告方式向全体股东发出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77)。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现场会议于2025年10月15日下午14: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董事长李守军先生因工作原因缺席,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及《公司章程》第六十八条的规定,经公司过半数董事同意,推选公司董事、总经理徐雷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0月15日09:15-09:25,0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0月15日0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公司总股本464,754,706股,扣除公司股份回购专户的股份数后,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454,067,347股。出席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59人,代表股份194,362,33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8047%,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7人,代表股份184,136,90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5528%;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152人,代表股份10,225,42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520%。出席本次会议的还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等。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并形成本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94,220,7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71%;反对12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35%;弃权1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1,250,2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381%;反对12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769%;弃权1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51%。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瑞普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瑞普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瑞普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十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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