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时科技(002951):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证券代码:002951 证券简称:金时科技 公告编号:2025-074 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于2025年10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25年9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2.2025年9月23日至2025年10月2日,公司对拟授予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内,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5年10月10日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了《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5年10月15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5年10月1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5年10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调整。 二、调整事项说明 鉴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中,有1名激励对象交易公司股票的行为发生在知悉公司筹划实施股权激励事项后,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拟取消该激励对象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资格。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公司董事会根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对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调整。调整后,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人数由31人调整为30人,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总数不变。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本次调整合法、有效。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审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次调整事项在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五、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国浩律师(成都)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就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事项及本次授予相关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和批准程序。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国浩律师(成都)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16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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