锋尚文化(300860):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时间:2025年10月15日 19:21:11 中财网
原标题:锋尚文化: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860 证券简称:锋尚文化 公告编号:2025-048
锋尚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0月15日下午14:00
召开地点:北京东城区青龙胡同一号歌华大厦A座16层公司会议室
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沙晓岚先生
2、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96人,代表股份123,112,5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3287%。(公司表决权数量已扣除回购账户中的股份)。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3人,代表的股份总数122,216,21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853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93人,代表的股份总数896,28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56%。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93人,代表的股份896,28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56%。

3、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会。公司见证律师现场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并对会议进行见证。

4、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00《关于注销回购股份暨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22,763,8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168%;反对34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30%;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547,5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0948%;反对34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8717%;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5%。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2.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需逐项表决
2.0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22,743,1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000%;反对340,1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63%;弃权29,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526,9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7929%;反对340,1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9492%;弃权29,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579%。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2.02《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22,722,8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835%;反对360,4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28%;弃权29,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506,6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5257%;反对360,4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2164%;弃权29,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579%。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2.03《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22,722,8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835%;反对360,4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28%;弃权29,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506,6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5257%;反对360,4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2164%;弃权29,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579%。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2.04《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22,735,2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936%;反对360,4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28%;弃权16,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519,0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9092%;反对360,4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2164%;弃权16,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744%。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2.05《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22,730,9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901%;反对363,4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52%;弃权1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514,7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4295%;反对363,4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5511%;弃权1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195%。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2.06《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22,623,0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024%;反对454,4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91%;弃权3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406,8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3908%;反对454,4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7041%;弃权3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050%。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2.07《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22,722,8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835%;反对373,1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31%;弃权16,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506,6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5257%;反对373,1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6333%;弃权16,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409%。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2.08《关于修订〈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22,735,2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936%;反对360,4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28%;弃权16,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519,0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9092%;反对360,4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2164%;弃权16,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744%。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2.09《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22,736,5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946%;反对360,4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28%;弃权1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520,3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0543%;反对360,4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2164%;弃权1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294%。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2.10《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22,725,3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855%;反对368,4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93%;弃权18,7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509,1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8024%;反对368,4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1089%;弃权18,7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886%。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2.11《关于修订〈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行为规范〉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22,736,5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946%;反对360,4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28%;弃权1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520,3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0543%;反对360,4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2164%;弃权1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294%。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2.12《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22,736,5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946%;反对360,4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28%;弃权1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520,3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0543%;反对360,4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2164%;弃权1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294%。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2.13《关于修订〈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22,737,4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954%;反对357,9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08%;弃权1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521,2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1547%;反对357,9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9374%;弃权1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079%。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2.14《关于修订〈现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22,637,9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145%;反对457,4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16%;弃权1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421,7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0533%;反对457,4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0388%;弃权1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079%。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彭亚峰、冯昊君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
2、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锋尚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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