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嘉盛(002889):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002889 证券简称:东方嘉盛 公告编号:2025-034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25年10月15日(星期三)14:30 2、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保税区市花路10号东方嘉盛大厦6楼 3、召开方式:现场结合网络 4、召集人: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孙卫平女士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1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267,314,40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77,667,472股的70.780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266,460,65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77,667,472股的70.554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20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853,75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77,667,472股的0.2261%。 (二)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0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853,75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77,667,472股的0.226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77,667,472股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20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853,75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77,667,472股的0.2261%。 (三)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新增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66,961,1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79%;反对323,8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12%;弃权29,3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00,51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58.6256%;反对323,8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7.9354%;弃权29,3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4389%。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王振、周德芳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2、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5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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