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竞科技(301525):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时间:2025年10月15日 19:25:53 中财网
原标题:儒竞科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1525 证券简称:儒竞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9
上海儒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 2025 10 15 14:30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 年 月 日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0月15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0月1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杨浦区国权北路1688弄B5栋12楼儒竞科技大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雷淮刚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85人,代表股份43,744,14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382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32,660,75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630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0人,代表股份11,083,39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7519%。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80人,代表股份9,388,63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4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465,64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37%。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9人,代表股份8,922,99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612%。

注:中小股东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对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进行了审议,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表决。审议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3,740,2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11%;反对3,5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0%;弃权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384,7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83%;反对3,5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74%;弃权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3%。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逐项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及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2.01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3,736,7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31%;反对6,5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9%;弃权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381,2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11%;反对6,5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4%;弃权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6%。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2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3,736,7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31%;反对6,5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9%;弃权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381,2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11%;反对6,5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4%;弃权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6%。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3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3,736,7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31%;反对6,5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9%;弃权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381,2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11%;反对6,5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4%;弃权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6%。

2.04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3,736,7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31%;反对6,5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9%;弃权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381,2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11%;反对6,5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4%;弃权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6%。

2.05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防范大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43,736,7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31%;反对6,5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9%;弃权900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381,2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11 6,512
%;反对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94%;弃权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6%。

2.06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3,736,7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31%;反对6,5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9%;弃权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381,2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11%;反对6,5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4%;弃权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6%。

2.07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融资与对外担保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3,736,7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31%;反对6,5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9%;弃权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0.0021
数的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381,2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11%;反对6,5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4%;弃权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6%。

2.08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3,736,7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31%;反对6,5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9%;弃权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381,2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11%;反对6,5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4 900 500
%;弃权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6%。

2.09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3,736,7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31%;反对6,5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9%;弃权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381,2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11%;反对6,5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4%;弃权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6%。

3、审议并通过《关于增加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3,740,2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11%;反对3,5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0%;弃权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384,7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83%;反对3,5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74%;弃权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3%。

4
、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3,739,4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2%;反对4,3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9%;弃权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383,9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98%;反对4,3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59%;弃权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3%。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指派俞紫伊律师和罗贝尔律师予以见证,并出具了见证意见,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未审议表决没有列入会议议程的事项,本次股东大会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儒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见证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儒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6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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