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复星医药(600196):复星医药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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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年10月15日 19:40:35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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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复星医药:
复星医药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196 证券简称:
复星医药 公告编号:临2025-158
上海
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被担保方1 | 名称 | 复星医药产业 |
| 本次担保金额 | 人民币70,000万元 |
| 截至2025年10月15日,
包括本次担保在内,本集
团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
余额 | 折合人民币约922,804万元 |
|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 | ?是 □否 □不适用:________ |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 被担保方1系担保方(本公司)之全
资子公司,不涉及反担保安排 |
被担保方2 | 名称 | 复星健康 |
| 本次担保金额 | 人民币19,800万元 |
| 截至2025年10月15日,
包括本次担保在内,本集
团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
余额 | 折合人民币约204,643万元 |
|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 | ?是 □否 □不适用:________ |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 ?是 □否 □不适用:________ |
被担保方3 | 名称 | 徐州星晨医院 |
| 本次担保金额 | 人民币15,700万元 |
| 截至2025年10月15日,
包括本次担保在内,本集
团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
余额 | 人民币19,541万元 |
|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 | ?是 □否 □不适用:________ |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 ?
是 □否 □不适用:________ |
被担保方4 | 名称 | 复星安特金 |
| 本次担保金额 | 人民币10,000万元 |
| 截至2025年10月15日,
包括本次担保在内,本集
团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
余额 | 人民币117,629万元 |
|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 | ?是 □否 □不适用:________ |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 ?是 □否 □不适用:_________ |
被担保方5 | 名称 | 武汉健嘉 |
| 本次担保金额 | 人民币1,100万元 |
| 截至2025年10月15日,
包括本次担保在内,本集
团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
余额 | 人民币4,966万元 |
|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 | ?是 □否 □不适用:________ |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 ?是 □否 □不适用:________ |
被担保方6 | 名称 | 长沙健嘉 |
| 本次担保金额 | 人民币1,100万元 |
| 截至2025年10月15日,
包括本次担保在内,本集
团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
余额 | 人民币2,106万元 |
|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 | ?是 □否 □不适用:________ |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 ?是 □否 □不适用:________ |
被担保方7 | 名称 | 佛山健嘉 |
| 本次担保金额 | 人民币880万元 |
| 截至2025年10月15日,
包括本次担保在内,本集
团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
余额 | 人民币880万元 |
|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 | ?是 □否 □不适用:________ |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 ?是 □否 □不适用:________ |
被担保方8 | 名称 | 济南健源 |
| 本次担保金额 | 人民币770万元 |
| 截至2025年10月15日,
包括本次担保在内,本集
团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
余额 | 人民币1,273万元 |
|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 | ?是 □否 □不适用:________ |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 ?是 □否 □不适用:________ |
被担保方9 | 名称 | 南昌健源 |
| 本次担保金额 | 人民币1,000万元 |
| 截至2025年10月15日,
包括本次担保在内,本集
团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 | 人民币3,800万元 |
| 余额 | |
|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 | ?是 □否 □不适用:________ |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 ?是 □否 □不适用:________ |
?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 | 人民币0元 |
截至2025年10月15日,包括本次担保
在内,本集团实际对外担保金额 | 折合人民币约2,337,703万元 |
对外担保金额占2024年12月31日
本集团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 49.46% |
风险提示 | 本次担保中,部分被担保方的资产负债率
超过70%。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的基本情况
1、2025年10月14日,控股子公司
复星医药产业与
招商银行签订《授信协议》,由
复星医药产业向
招商银行申请三年期、等值人民币70,000万元的授信额度。同日,本公司向
招商银行签发《担保书》,约定由本公司为
复星医药产业于上述授信额度项下债务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等债务包括
复星医药产业(1)于《授信协议》签订前已向
招商银行融资形成且尚未偿还的债务、以及(2)于《授信协议》项下新增融资而形成的债务,保证期间为自2025年10月14日起至约定的债务到期日后三年止。
2、2025年10月14日,本公司与信托银行签订《保证合同一》,约定由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复星健康于2025年10月14日至2027年3月31日期间与信托银行所签订的本金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融资主合同项下债务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自约定的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
3、2025年10月15日,控股子公司复星健康与上海农商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由复星健康向上海农商行申请人民币4,8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贷款期限自2025年10月15日起至2026年10月14日止。同日,本公司与上海农商行签订《保证合同二》,约定由本公司为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自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复星健康之股东盘李琦、恒生实业已分别质押其持有的复星健康股权为上述第2、3项之担保提供反担保,复星健康之间接股东宁波砺星、宁波砺坤(均为1
员工参与激励计划的间接持股平台)已分别质押各自持有的宁波砺定的合伙份额为上述第2、3项之担保提供反担保。
4、2025年10月15日,本公司与
浦发银行签订《保证合同三》,约定由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徐州星晨医院向
浦发银行申请的本金不超过人民币15,700万元的融资主合同项下债务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等债务包括徐州星晨医院(1)于2020年11月20日至2028年10月21日期间与
浦发银行所签订的融资主合同项下债务、以及(2)根据2020年12月17日签订的《固定资产贷款合同》而形成的债务,每笔债务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徐州星晨医院的另一方股东江苏引万已质押其所持的徐州星晨医院股权为上述担保提供反担保。
5、2025年10月15日,控股子公司复星安特金与澳门国际银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由复星安特金向澳门国际银行申请人民币10,000万元贷款,贷款期限自2025年10月21日起至2026年1月20日止。同日,本公司(系复星安特金之间接控股股东)与澳门国际银行签订《保证合同四》,约定由本公司为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自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复星安特金已质押其持有的复星雅立峰全部股权、复星安特金的4名自然人股东已质押其持有的复星安特金股权为前述担保提供反担保。
1
系复星健康股权激励计划的持股平台。
6、2025年10月14日,控股子公司健嘉医疗与汉口银行签订《保证合同五》,约定由健嘉医疗为其间接控股子公司武汉健嘉于2025年10月14日至2028年10月14日期间与汉口银行所签订的融资主合同项下债务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等债务不超过人民币1,100万元,保证期间为自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武汉健嘉的另一方股东武汉诚和瑞将质押其所持有的武汉健嘉股权、按对武汉健嘉的持股比例为前述担保提供反担保。
7、2025年10月14日,健嘉医疗与
交通银行签订《保证合同六》,约定由健嘉医疗为其间接控股子公司长沙健嘉于2025年10月13日至2029年10月13日期间与
交通银行所签订的融资主合同项下债务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等债务不超过人民币1,100万元,每笔债务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的三年。
长沙健嘉的另一方股东湖南康智道将质押其所持有的长沙健嘉股权、按对长沙健嘉的持股比例为前述担保提供反担保。
8、2025年10月14日,健嘉医疗与
交通银行签订《保证合同七》,约定由健嘉医疗为其间接控股子公司佛山健嘉于2025年10月14日至2029年10月14日期间与
交通银行所签订的融资主合同项下债务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等债务不超过人民币880万元,每笔债务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的三年。
佛山健嘉的其他两方股东佛山健诚、广东新联达将分别质押其所持有的佛山健嘉股权、按对佛山健嘉的持股比例为前述担保提供反担保。
9、2025年10月14日,健嘉医疗与
交通银行签订《保证合同八》,约定由健嘉医疗为其间接控股子公司济南健源于2025年10月14日至2030年10月14日期间与
交通银行所签订的融资主合同项下债务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等债务不超过人民币770万元,每笔债务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的三年。
济南健源的另一方股东济南泰舜将质押其所持有的济南健源股权、按对济南健源的持股比例为前述担保提供反担保。
10、2025年10月14日,控股子公司南昌健源与江西银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由南昌健源向江西银行申请人民币1,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贷款期限自2025年10月14日起至2026年10月12日止。同日,健嘉医疗(系南昌健源之间接控股股东)与江西银行签订《保证合同九》,约定由健嘉医疗为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自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南昌健源的另一方股东南昌健诺将质押其所持有的南昌健源股权、按对南昌健源的持股比例为前述担保提供反担保。
(二)担保事项已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十二次会议、2024年度股东会已分别审议通过关于本集团续展及新增担保额度的议案,详见本公司2025年3月14日、2025年6月25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本次担保系在上述经股东会批准的额度范围内,无需董事会、股东会另行批准。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经本公司股东会批准,自2024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时(即2025年6月24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会结束时或任何股东会通过决议撤销或更改本议案所述授权之时止,本集团可续展及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等值人民币3,504,800万元(包括2
但不限于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其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同时,股东会授权本公司管理层及/或其授权人士在报经批准的上述担保额度内,根据实际经营需要,确定、调整具体担保事项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2
指全资及非全资控股子公司/单位(包括资产负债率70%以上(含本数)的控股子公司/单位),下同。
截至2025年10月15日,该已获批担保额度及其使用情况(包含本次担保在内)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被担保方 | 已获批的
3
担保额度 | 已使用的
担保额度 | 剩余可用
3
担保额度 |
资产负债率低于70%(不含本数)
的控股子公司 | 3,109,100 | 406,489.58 | 2,702,610.42 |
资产负债率70%以上(含本数)
的控股子公司 | 395,700 | 14,489.02 | 381,210.98 |
合计 | 3,504,800 | 420,978.60 | 3,083,821.40 |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方1
被担保方1的类型 | ?法人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
被担保方1名称 | 复星医药产业 |
上市公司
对被担保方1
的持股情况 | ?全资子公司
□控股子公司
□参股公司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 本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
法定代表人 | 陈玉卿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1157340514991 |
成立时间 | 2001年11月27日 |
注册地 | 上海市 |
注册资本 | 人民币395,000万元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3
根据股东会授权,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如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含本数)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尚有余额未使用的,该等余额可调剂用于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不含本数)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药品批发,药品委托生产,药物临床试验服务;
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
活动,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
让、技术推广,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药物检测仪器销售,
制药专用设备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
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 | | |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体口径)
单位:人民币万元 | 项目 | 2024年
(经审计) | 2025年1-6月
(未经审计) |
| 资产总额 | 2,374,806 | 2,373,745 |
| 负债总额 | 1,447,065 | 1,369,578 |
| 资产净额 | 927,741 | 1,004,167 |
| 营业收入 | 47,918 | 23,499 |
| 净利润 | 85,360 | 76,426 |
(二)被担保方2
被担保方2的类型 | ?法人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 | |
被担保方2名称 | 复星健康 | | |
上市公司
对被担保方2
的持股情况 | □全资子公司
?控股子公司
□参股公司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 | |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 本公司、宁波砺定、盘李琦、恒生实业分别持有其90.4628%
5.5065%、3.5148%、0.5159%的股权 | | |
法定代表人 | 胡航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1155665993901 | | |
成立时间 | 2010年12月28日 | | |
注册地 | 上海市 | | |
注册资本 | 人民币552,713.5579万元 | | |
公司类型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从事健康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
术服务、技术转让;从事医疗卫生行业及其相关领域(医疗
保健业、医疗教育业)的投资;接受医疗卫生机构委托从事
医院管理,提供医院管理咨询(除经纪)。 | | |
主要财务指标 | 项目 | 2024年
(经审计) | 2025年1-6月
(未经审计) |
(单体口径)
单位:人民币万元 | 资产总额 | 792,144 | 793,014 |
| 负债总额 | 370,212 | 369,135 |
| 资产净额 | 421,932 | 423,879 |
| 营业收入 | 19,529 | 5,666 |
| 净利润 | -6,868 | 465 |
(三)被担保方3
被担保方3的类型 | ?
法人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 | |
被担保方3名称 | 徐州星晨医院 | | |
上市公司
对被担保方3
的持股情况 | □全资子公司
?控股子公司
□参股公司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 | |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 复星健康、江苏引万分别持有其65%、35%的股权 | | |
法定代表人 | 王磊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300MA1WTMFB1M | | |
成立时间 | 2018年7月3日 | | |
注册地 | 江苏省徐州市 | | |
注册资本 | 人民币30,000万元 | |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
经营范围 | 内科、外科、妇产科、妇女保健、儿科、急诊医学科、医学
检验科、医学影像科、麻醉科、中医科、医疗美容科、重症
医学科。医疗服务;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餐饮服
务;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药品零售;健康咨询服务(不含
诊疗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
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
服务);医院管理;家政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第二类医
疗器械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工艺品及收藏品零售(象
牙及其制品除外);母婴用品零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
他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 | | |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体口径)
单位:人民币万元 | 项目 | 2024年度
(经审计) | 2025年1-6月
(未经审计) |
| 资产总额 | 50,213 | 46,421 |
| 负债总额 | 33,419 | 31,002 |
| 资产净额 | 16,794 | 15,420 |
| 营业收入 | 19,144 | 7,362 |
| 净利润 | -1,557 | -1,375 |
(四)被担保方4
被担保方4的类型 | ?法人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 | |
被担保方4名称 | 复星安特金 | | |
上市公司
对被担保方4
的持股情况 | □全资子公司
?控股子公司
□参股公司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 | |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 控股子公司复星医药产业持有其约70.08%的股权、其他17
名股东合计持有其约29.92%的股权 | | |
法定代表人 | 王可心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101000500674063 | | |
成立时间 | 2012年7月6日 | | |
注册地 | 四川省成都市 | | |
注册资本 | 人民币8,312.82483万元 | | |
公司类型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药品生产,药品委托生产,药品进出口;一般项
目: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 | | |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体口径)
单位:人民币万元 | 项目 | 2024年度
(未经审计) | 2025年1-6月
(未经审计) |
| 资产总额 | 366,145 | 390,221 |
| 负债总额 | 59,102 | 87,576 |
| 资产净额 | 307,043 | 302,645 |
| 营业收入 | 284 | 569 |
| 净利润 | -1,603 | -5,075 |
(五)被担保方5
被担保方5的类型 | ?法人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 | |
被担保方5名称 | 武汉健嘉 | | |
上市公司
对被担保方5
的持股情况 | □全资子公司
?控股子公司
□参股公司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 | |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 健嘉康复、武汉诚和瑞分别持有其70%、30%的股权 | | |
法定代表人 | 曾芳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20105MACM55CL84 | | |
成立时间 | 2023年6月29日 | | |
注册地 | 湖北省武汉市 | | |
注册资本 | 人民币5,000万元 | | |
公司类型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依托实体医院的互联网医院服务;餐饮服务;医
疗美容服务;中药饮片代煎服务;药品批发;药品零售;医
疗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
为准)一般项目:医院管理;护理机构服务(不含医疗服
务);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中医养生保健服务
(非医疗);紧急救援服务;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医
学研究和试验发展;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
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
食品销售。 | | |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体口径)
单位:人民币万元 | 项目 | 2024年度
(经审计) | 2025年1-6月
(未经审计) |
| 资产总额 | 16,026 | 19,051 |
| 负债总额 | 13,488 | 16,777 |
| 资产净额 | 2,538 | 2,273 |
| 营业收入 | 537 | 1,744 |
| 净利润 | -1,747 | -665 |
(六)被担保方6
被担保方6的类型 | ?法人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 | |
被担保方6名称 | 长沙健嘉 | | |
上市公司
对被担保方6
的持股情况 | □全资子公司
?控股子公司
□参股公司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 | |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 健嘉康复、湖南康智道分别持有其70%、30%的股权 | | |
法定代表人 | 张磊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30102MAE4N4JL5J | | |
成立时间 | 2024年11月5日 | | |
注册地 | 湖南省长沙市 | | |
注册资本 | 人民币7,000万元 | | |
公司类型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医疗服务;食品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具体经营项目以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医院
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第一类医疗器
械销售;停车场服务;远程健康管理服务;健康咨询服务(不
含诊疗服务);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 | | |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体口径)
单位:人民币万元 | 项目 | 2024年度
(未经审计) | 2025年1-6月
(未经审计) |
| 资产总额 | 10,078 | 11,922 |
| 负债总额 | 9,342 | 9,390 |
| 资产净额 | 736 | 2,532 |
| 营业收入 | 0 | 0 |
| 净利润 | -24 | -144 |
(七)被担保方7
被担保方7的类型 | ?法人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
被担保方7名称 | 佛山健嘉 |
上市公司
对被担保方7
的持股情况 | □全资子公司
?控股子公司
□参股公司 |
|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 |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 健嘉康复、佛山健诚、广东新联达分别持有其51%、39%、10%
的股权 | |
法定代表人 | 邱斌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604MAEAKNJQ72 | |
成立时间 | 2025年1月27日 | |
注册地 | 广东省佛山市 | |
注册资本 | 人民币5,000万元 | |
公司类型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医疗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
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医院管理;养老服务;停车
场服务;企业管理咨询;远程健康管理服务;健康咨询服务
(不含诊疗服务);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 | |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体口径)
单位:人民币万元 | 项目 | 2025年1-6月
(未经审计) |
| 资产总额 | 8,476 |
| 负债总额 | 6,082 |
| 资产净额 | 2,394 |
| 营业收入 | 0 |
| 净利润 | -106 |
(八)被担保方8
被担保方8的类型 | ?法人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
被担保方8名称 | 济南健源 |
上市公司
对被担保方8
的持股情况 | □全资子公司
?控股子公司
□参股公司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 健嘉康复、济南泰舜分别持有其55%、45%的股权 |
法定代表人 | 刘静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0104MAE147F50U |
成立时间 | 2024年9月26日 |
注册地 | 山东省济南市 | | |
注册资本 | 人民币5,000万元 | | |
公司类型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医疗服务;餐饮服务;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
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康复
辅具适配服务;护理机构服务(不含医疗服务);养老服务
医院管理;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停
车场服务;企业管理咨询。 | | |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体口径)
单位:人民币万元 | 项目 | 2024年度
(未经审计) | 2025年1-6月
(未经审计) |
| 资产总额 | 1,011 | 23,625 |
| 负债总额 | 19 | 21,987 |
| 资产净额 | 992 | 1,638 |
| 营业收入 | 0 | 0 |
| 净利润 | -8 | -354 |
(九)被担保方9
被担保方9的类型 | ?法人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
被担保方9名称 | 南昌健源 |
上市公司
对被担保方9
的持股情况 | □全资子公司
?控股子公司
□参股公司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 健嘉康复、南昌健诺分别持有其70%、30%的股权 |
法定代表人 | 徐燕平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60102MA39TDW40R |
成立时间 | 2020年12月31日 |
注册地 | 江西省南昌市 |
注册资本 | 人民币5,000万元 |
公司类型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医疗服务,餐饮服务,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在许可有效期内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具体经营项目和许可期限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
件为准)一般项目:医院管理,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 |
| 类医疗器械销售,停车场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养老服务。 | | |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体口径)
单位:人民币万元 | 项目 | 2024年度
(经审计) | 2025年1-6月
(未经审计) |
| 资产总额 | 23,104 | 22,843 |
| 负债总额 | 17,673 | 16,377 |
| 资产净额 | 5,431 | 6,466 |
| 营业收入 | 15,044 | 7,796 |
| 净利润 | 1,859 | 1,035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担保书》
1、由本公司为
复星医药产业向
招商银行申请的等值人民币70,000万元授信额度项下债务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等债务包括
复星医药产业(1)于《授信协议》签订前已向
招商银行融资形成且尚未偿还的债务、以及(2)于《授信协议》项下新增融资而形成的债务。
2、保证方式: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范围:
复星医药产业于上述授信额度内应向
招商银行偿还/支付的债务本金、利息及其他应付费用等。
4、保证期间:自2025年10月14日起至约定的债务到期日(包括依约到期或展期)之日后三年止。
5、生效:《担保书》自2025年10月14日起生效。
(二)《保证合同一》
1、由本公司为复星健康于2025年10月14日至2027年3月31日期间与信托银行所签订的本金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融资主合同项下债务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保证方式: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范围:复星健康依约应向信托银行偿还/支付的债务本金、利息及其他应付费用等。
4、保证期间:自约定的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包括依约到期、展期或提前到期)之日起二年;如约定分期清偿债务的,则保证期间为自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
5、生效:《保证合同一》自2025年10月14日起生效。
(三)《保证合同二》
1、由本公司为复星健康向上海农商行申请的人民币4,8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范围:复星健康依约应向上海农商行偿还/支付的债务本金、利息及其他应付费用等。
4、保证期间:自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包括依约到期、展期或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
5、生效:《保证合同二》自2025年10月15日起生效。
(四)《保证合同三》
1、由本公司为徐州星晨医院向
浦发银行申请的本金不超过人民币15,700万元的融资主合同项下债务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等债务包括(1)于2020年11月20日至2028年10月21日期间与
浦发银行所签订的融资主合同项下债务、以及(2)根据2020年12月17日签订的《固定资产贷款合同》而形成的债务。
2、保证方式: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范围:徐州星晨医院依约应向
浦发银行偿还/支付的债务本金、利息及其他应付费用等。
4、保证期间:应按每笔债务分别计算,即自该笔债务约定的履行期届满(包括依约到期、展期或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如约定分期清偿债务的,则保证期间为自各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最后一期债务届满之日起三年。
5、生效:《保证合同三》自2025年10月15日起生效。
(五)《保证合同四》
1、由本公司为复星安特金向澳门国际银行申请的人民币10,000万元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范围:复星安特金依约应向澳门国际银行偿还/支付的债务本金、利息及其他应付费用等。
4、保证期间:自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包括依约到期、展期或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如约定分期清偿债务的,则保证期间为自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5、生效:《保证合同四》自2025年10月15日起生效。
(六)《保证合同五》
1、由健嘉医疗为武汉健嘉于2025年10月14日至2028年10月14日期间
与汉口银行所签订的融资主合同项下债务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等债务不超过人民币1,100万元。
2、保证方式: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范围:武汉健嘉依约应向汉口银行偿还/支付的债务本金、利息及其他应付费用等。
4、保证期间:应按每笔债务分别计算,即自该笔债务约定的履行期届满(包括依约到期或展期)之日起三年。
5、生效:《保证合同五》自2025年10月14日起生效。
(七)《保证合同六》
1、由健嘉医疗为长沙健嘉于2025年10月13日至2029年10月13日期间
与
交通银行所签订的融资主合同项下债务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等债务不超过人民币1,100万元。
2、保证方式: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范围:长沙健嘉依约应向
交通银行偿还/支付的债务本金、利息及其他应付费用等。
4、保证期间:应按每笔债务分别计算,即自该笔债务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至全部融资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包括依约到期或提前到期)之日后三年止;如约定分期清偿债务的,则保证期间自该期债务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至全部融资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5、生效:《保证合同六》自2025年10月14日起生效。
(八)《保证合同七》
1、由健嘉医疗为佛山健嘉于2025年10月14日至2029年10月14日期间
与
交通银行所签订的融资主合同项下债务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等债务不超过人民币880万元。
2、保证方式: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范围:佛山健嘉依约应向
交通银行偿还/支付的债务本金、利息及其他应付费用等。
4、保证期间:应按每笔债务分别计算,即自该笔债务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至全部融资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包括依约到期或提前到期)之日后三年止;如约定分期清偿债务的,则保证期间自该期债务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至全部融资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5、生效:《保证合同七》自2025年10月14日起生效。
(九)《保证合同八》
1、由健嘉医疗为济南健源于2025年10月14日至2030年10月14日期间
与
交通银行所签订的融资主合同项下债务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等债务不超过人民币770万元。
2、保证方式: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范围:济南健源依约应向
交通银行偿还/支付的债务本金、利息及其他应付费用等。
4、保证期间:应按每笔债务分别计算,即自该笔债务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至全部融资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包括依约到期或提前到期)之日后三年止;如约定分期清偿债务的,则保证期间自该期债务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至全部融资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5、生效:《保证合同八》自2025年10月14日起生效。
(十)《保证合同九》
1、由健嘉医疗为南昌健源向江西银行申请的人民币1,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范围:南昌健源依约应向江西银行偿还/支付的债务本金、利息及其他应付费用等。
4、保证期间:自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包括依约到期、展期或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如约定分期清偿债务的,则保证期间为自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5、生效:《保证合同九》自2025年10月14日起生效。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系本公司与控股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之间发生的担保,担保所涉融资系为满足相关控股子公司实际经营之需要;本次担保的风险相对可控,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系于本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本集团续展及新增担保额度内发生,董事会审议该额度时认为,鉴于该额度项下的担保事项系因本集团经营需要而发生,且被担保方限于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担保风险相对可控,故董事会同意该担保额度事项,并同意提交股东会审议。董事会就该事项进行表决时,全体董事(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一致同意。
根据本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授权,本次担保无需董事会另行批准。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5年10月15日,包括本次担保在内,本集团实际对外担保金额折4
合人民币约2,337,703万元,约占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49.46%;均为本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单位之间、控股子公司/单位之间发生的担保。
截至2025年10月15日,本集团无逾期担保事项。
4
其中外币按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相关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
七、释义
《保证合同一》 | 指 | 2025年10月14日,本公司与信托银行签订的《最
高额保证合同》 |
《保证合同二》 | 指 | 2025年10月15日,本公司与上海农商行签订的《保
证合同》 |
《保证合同三》 | 指 | 2025年10月15日,本公司与浦发银行签订的《最
高额保证合同》 |
《保证合同四》 | 指 | 2025年10月15日,本公司与澳门国际银行签订的
《保证合同》 |
《保证合同五》 | 指 | 2025年10月14日,健嘉医疗与汉口银行签订的《最
高额保证合同》 |
《保证合同六》 | 指 | 2025年10月14日,健嘉医疗与交通银行就长沙健
嘉之债务履行所签订的《保证合同》 |
《保证合同七》 | 指 | 2025年10月14日,健嘉医疗与交通银行就佛山健
嘉之债务履行所签订的《保证合同》 |
《保证合同八》 | 指 | 2025年10月14日,健嘉医疗与交通银行就济南健
源之债务履行所签订的《保证合同》 |
《保证合同九》 | 指 | 2025年10月14日,健嘉医疗与江西银行签订的《保
证合同》 |
《担保书》 | 指 | 2025年10月14日,本公司向招商银行签发的《最
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 |
澳门国际银行 | 指 | 澳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
本公司 | 指 |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本集团 | 指 |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单位 |
长沙健嘉、被担保方6 | 指 | 长沙健嘉康复医院有限公司,系本公司之控股子公
司 |
复星安特金、被担保方4 | 指 | 复星安特金(成都)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系本公司
之控股子公司 |
复星健康、被担保方2 | 指 | 上海复星健康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系本公司之
控股子公司 |
复星医药产业、被担保
方1 | 指 | 上海复星医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系本公司之控股
子公司 |
佛山健诚 | 指 | 佛山市健诚医疗投资有限公司 |
佛山健嘉、被担保方7 | 指 | 佛山健嘉康复医院有限公司,系本公司之控股子公
司 |
广东新联达 | 指 | 广东省新联达健基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湖南康智道 | 指 | 湖南康智道医疗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济南健源、被担保方8 | 指 | 济南健源康复医院有限公司,系本公司之控股子公
司 |
济南泰舜 | 指 | 济南泰舜健康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健嘉康复 | 指 | 上海健嘉康复科技有限公司,系本公司之控股子公
司 |
健嘉医疗 | 指 | 健嘉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系本公司之控股子公
司 |
交通银行 | 指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虹口分(支)行 |
江苏引万 | 指 | 江苏引万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江西银行 | 指 | 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洪城支行 |
汉口银行 | 指 | 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
宁波砺定 | 指 | 宁波砺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本公
司之控股子公司 |
南昌健诺 | 指 | 南昌健诺医疗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南昌健源、被担保方9 | 指 | 南昌健源康复医院有限公司,系本公司之控股子公
司 |
浦发银行 | 指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 |
上海农商行 | 指 |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武汉诚和瑞 | 指 | 武汉诚和瑞健康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武汉健嘉、被担保方5 | 指 | 武汉健嘉康复医院有限公司,系本公司之控股子公
司 |
信托银行 | 指 | 中国信托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
徐州星晨医院、
被担保方3 | 指 | 徐州星晨妇儿医院有限公司,系本公司之控股子公
司 |
招商银行 | 指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
特此公告。(未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