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焊华通(301137):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301137 证券简称:哈焊华通 公告编号:2025-065 哈焊所华通(常州)焊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常州协和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 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特别提示: 哈焊所华通(常州)焊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哈焊华通”)持股5%以上股东常州协和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协和投资”、“本企业”)持有公司股份1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5.50%,现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1,818,134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1%,减持期间为公司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 现将有关内容说明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减持原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 3、减持方式:通过集中竞价方式进行。 4、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拟减持数量不超过1,818,134股,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5、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 6、减持期间:减持期间为本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 7、协和投资不存在《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规定的情形,此外,亦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规定的情形。 三、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承诺及履行情况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的承诺 1、持股5%以上股东协和投资承诺 (1)自哈焊华通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在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哈焊华通的股份,也不由哈焊华通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企业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公司股票的,股票减持的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如公司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为按照相应比例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后用于比较的发行价,以下统称发行价); (3)若哈焊华通上市后6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哈焊华通上市后6个月期末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企业持有哈焊华通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 上述承诺为本企业真实意思表示,本企业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企业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2、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周全法、周金静、陈波、李振华、张兴昌承诺 (1)自哈焊华通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哈焊华通的股份,也不由哈焊华通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人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公司股票的,股票减持的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如公司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为按照相应比例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后用于比较的发行价,以下统称发行价); (3)若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上市后6个月期末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 (4)前述锁定期满后,若本人仍然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上述承诺为本人真实意思表示,上述股份锁定承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而终止,本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二)持股5%以上股东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本企业持续看好哈焊华通及所处行业的发展前景,拟长期持有哈焊华通股份。在本企业承诺的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企业每年减持哈焊华通股份的数量不超过上一年度末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哈焊华通股份总数的 25%,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哈焊华通首发上市的发行价(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将进行除权、除息调整)。 2、本企业减持哈焊华通股份时,应提前将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哈焊华通,并由哈焊华通及时予以公告,自哈焊华通公告之日起 3个交易日后,本企业可以减持哈焊华通股份。 3、如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企业自愿将违反承诺减持获得的收益上交哈焊华通,如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哈焊华通,则哈焊华通有权扣留应付现金分红中与应上交哈焊华通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本企业将在哈焊华通的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哈焊华通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本企业持有的哈焊华通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个月。如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企业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他监管机构对持股 5%以上的股东所持公司股份的减持操作另有要求,本企业同意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他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协和投资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本次计划减持股份不存在违反其承诺的情况。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拟减持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决定在减持期间是否实施本次计划,本次减持计划是否实施及是否按期实施完成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拟减持的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3、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公司将督促上述股东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后续出台了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其他规定,公司也将严格敦促相关股东遵照执行。 4、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协和投资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哈焊所华通(常州)焊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 10月 15日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