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纺股份(600448):华纺股份:投资管理办法修正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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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年10月15日 19:46:07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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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华纺股份:
华纺股份:投资管理办法修正案公告

证券代码:600448 证券简称:
华纺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3号
华纺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管理办法修正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拟对《
华纺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办法》(以下称“《投资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序
号 | 修订前 | 修订后 |
1 |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部投资活动,包
括但不限于:
(一)长期股权投资,指根据有关国家法律
法规的规定,公司以货币或将权益、股权、
技术、债权、厂房、设备、土地使用权等实
物或无形资产,通过合资、合作、收购与兼
并等方式向其他企业进行的、以获取长期收
益为直接目的的行为;
(二)风险类投资,指公司购入股票、债权、
基金、期货及其他金融衍生品等投资行为;
(三)不动产投资;
(四)委托理财、委托贷款。
本制度中所称的投资,不包括购买原材料、
机器设备,以及出售产品、商品等与日常经
营相关的资产购买或者出售行为。本办法所
指投资是指根据公司章程,经董事会或股东
大会授权总经理进行的生产经营性投资和非
生产经营性投资。 |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部投资活动,包
括但不限于:
(一)长期股权投资,指根据有关国家法律
法规的规定,公司以货币或将权益、股权、
技术、债权、厂房、设备、土地使用权等实
物或无形资产,通过合资、合作、收购与兼
并等方式向其他企业进行的、以获取长期收
益为直接目的的行为;
(二)风险类投资,指公司购入股票、债权、
基金、期货及其他金融衍生品等投资行为;
(三)不动产投资;
(四)委托理财、委托贷款。
本制度中所称的投资,不包括购买原材料、
机器设备,以及出售产品、商品等与日常经
营相关的资产购买或者出售行为。本办法所
指投资是指根据公司章程,经董事会或股东
会授权总经理进行的生产经营性投资和非生
产经营性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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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第九条公司投资事项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
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
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
2、交易标的(如股权)涉及的资产净额(同
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上,且
绝对金额超过 5000万元;
3、交易的成交金额(包括承担的债务和费用)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上, | 第九条公司投资事项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
应当提交股东会审议: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
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
2、交易标的(如股权)涉及的资产净额(同
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上,且
绝对金额超过 5000万元;
3、交易的成交金额(包括承担的债务和费用)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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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万元;
4、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
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万元;
5、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
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
审计营业收入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万元;
6、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
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
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 | 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万元;
4、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
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万元;
5、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
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
审计营业收入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万元;
6、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
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
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 |
3 | 第十条公司除本制度第九条规定之外的对
外投资事项,且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
提交董事会审议: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
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总资产的 10%以上;
2、交易标的(如股权)涉及的资产净额(同
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以上,且
绝对金额超过 1000万元;
3、交易的成交金额(包括承担的债务和费用)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以上,
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万元;
4、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
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万元;
5、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
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 3度
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
过 1000万元;
6、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
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
计净利润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万元。
董事会应当就上述事项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
策程序。董事审议重大投资事项时,应当认
真分析投资前景,充分关注投资风险以及相
应的对策。对于应由股东大会决定的重大投
资项目,董事会应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
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 第十条公司除本制度第九条规定之外的对
外投资事项,且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
提交董事会审议: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
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总资产的 10%以上;
2、交易标的(如股权)涉及的资产净额(同
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以上,且
绝对金额超过 1000万元;
3、交易的成交金额(包括承担的债务和费用)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以上,
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万元;
4、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
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万元;
5、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
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
审计营业收入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万元;
6、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
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
计净利润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
万元。
董事会应当就上述事项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
策程序。董事审议重大投资事项时,应当认
真分析投资前景,充分关注投资风险以及相
应的对策。对于应由股东会决定的重大投资
项目,董事会应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
行评审,并报股东会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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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第十五条经股东大会、董事会或总经理审批
通过后,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或其他授权代
表代表公司处理投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 | 第十五条经股东会、董事会或总经理审批通
过后,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或其他授权代表
代表公司处理投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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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第十六条董事长、总经理或其他授权代表可
根据具体情况先行签订投资协议草案,但该
投资须经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或总经理办
公会等有关机构决议通过后方可生效和实
施。 | 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第十六条董事长、总经理或其他授权代表可
根据具体情况先行签订投资协议草案,但该
投资须经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或总经理办公
会等有关机构决议通过后方可生效和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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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第三十二条任何个人未按公司规定程序擅
自代表公司签订投资协议草案,且在公司股
东大会、董事会或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前
已付诸实际并给公司造成实际损失的,相应
责任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 第三十二条 任何个人未按公司规定程序擅
自代表公司签订投资协议草案,且在公司股
东会、董事会或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前已
付诸实际并给公司造成实际损失的,相应责
任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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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第三十六条本制度解释权属公司董事会,修
改权属股东大会。第三十七条本制度自公司
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生效。 | 第三十六条本制度解释权属公司董事会,修
改权属股东会。
第三十七条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批准之日
起生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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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修订内容外,《投资管理办法》其他条款序号顺延,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原《投资管理办法》中涉及条款之间相互引用的条款序号变化,修改后的《投资管理办法》亦相应变更,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特此公告。
华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6日
中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