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立科技(301011):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预留授予登记完成

时间:2025年10月15日 19:50:48 中财网
原标题:华立科技: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011 证券简称:华立科技 公告编号:2025-067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
股票期权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登记数量:890,000份。

2、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人数:15人。

3、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简称及代码:华立JLC2,036611。

4、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期数:2期。

5、股票期权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6、股票期权预留授予日:2025年8月8日。

7、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登记完成日:2025年10月17日。

8、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有效期:48个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规定,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完成了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中股票期权的预留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相关事项。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对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2024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3、2024年8月28日至2024年9月8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无反馈记录。2024年9月10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4年9月20日,公司召开了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5、2024年9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确定以2024年9月23日为股票期权与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40名激励对象授予3,610,000份股票期权,向符合授予条件的51名激励对象授予808,000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对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6、2024年10月23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了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股票期权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人数为40人,登记数量为3,610,000份,行权价格为15.11元/份,登记完成日为2024年10月23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7、2025年8月7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权益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将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15.11元/份调整为14.91元/份,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9.07元/股调整为8.87元/股;董事会确定以2025年8月8日为预留授予日,向15名激励对象以14.91元/份的行权价格授予890,000份股票期权,向6名激励对象以8.87元/股的授予价格授予150,000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对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预留授予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8、2025年8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经董事会核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归属期规定的行权/归属条件已经成就,确定本次可行权1,440,800份股票期权和可归属323,200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同意公司按照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40名激励对象办理行权相关事宜和51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

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和归属期的行权和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对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及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预留授予股票期权和登记的具体情况
1、股票期权预留授予日:2025年8月8日。

2、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登记数量:890,000份。

3、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人数:15人。

4、股票期权行权价格:14.91元/份。

5、股票期权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6、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公司(含子公司)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员工以及公司董事会认为应当激励的其他人员。

7、有效期、等待期和行权安排情况: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以及预留授予日,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有效期为48个月。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等待期分别为自预留部分授予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行权时间行权比例
第一个行权期自预留部分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留部 分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50%
第二个行权期自预留部分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留部 分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50%
8、行权条件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方可行权: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发生上述第(1)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所有激励对象根据本次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应当由公司注销;某一激励对象发生上述第(2)条情形之一的,该激励对象根据本次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应当由公司注销。

(3)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考核年度为2025-2026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考核年度目标值(Am)触发值(An)
第一个行权期2025年55%40%
第二个行权期2026年93%60%
业绩考核指标完成度公司层面可行权比例(M) 
净利润较2023年的增长率 (A)A≥Am100% 
 An≤A80% 
 A0% 
注:1、上述“净利润”指的是本次激励计划实施所产生的激励费用摊销前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金额。由本次股权激励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2、上述业绩考核目标值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并注销,不可递延至下期。

(4)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公司依据激励对象行权前一年的考核结果确认其行权比例。激励对象个人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分别对应考核结果如下表所示:

考核评级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考核结果(S)S≥9595>S≥8585>S≥70S<70
行权比例系数(N)1.000.800.600.00
如果公司满足当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激励对象当年实际行权的股票期权的数量=个人当年计划行权的数量×公司层面可行权比例(M)×个人层面可行权比例(N)。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因考核原因不能行权或不能完全行权的,不能行权的部分将注销,不可递延至下期。

9、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简称及代码:华立JLC2,036611。

10、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登记完成日:2025年10月17日。

11、预留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姓名职务国籍获授的股 票期权数 量(万股)占本次激励 计划授予权 益总数的比 例占本次激励计 划公告日公司 股本总额的比 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二、其他激励对象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等人员 (共15人)89.0016.31%0.61%   
合计89.0016.31%0.61%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数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20%。

2、上述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的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三、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与公司公示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预留授予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的情况与公司于2025年8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公告》《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内容一致。

四、预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实施对各期经营业绩的影响
公司以预留授予日收盘价作为每股权益的公允价值对授予股票期权的股份支付费用进行了测算。该等费用将在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行权安排的比例摊销。由本次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根据中国会计准则要求,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成本摊销情况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权益工具预留授予权益数量 (万股)预计摊销的总费用 (万元)2025年 (万元)2026年 (万元)2027年 (万元)
股票期权89.001,133.30353.71613.69165.90
注:1、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股份支付费用测算结果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上述计算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与行权数量相关,激励对象在行权前离职、公司业绩考核、个人绩效考核达不到对应标准的会相应减少实际行权数量从而减少股份支付费用。同时,公司提醒股东注意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3、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的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本次激励计划的成本将在成本费用中列支。公司以目前信息估计,在不考虑本次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正向作用情况下,本次激励计划成本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但影响程度不大。考虑到本次激励计划对公司经营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管理、业务、研发团队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降低经营成本,本次激励计划将对公司长期业绩提升发挥积极作用。

特此公告。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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