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宁健康(300253):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300253 证券简称:卫宁健康 公告编号:2025-077 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5年9月30日以公告形式发布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10月15日(星期三)14:30;会 议地点为:上海市静安区寿阳路99弄9号卫宁健康大厦16楼会议室;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10月1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0月15日9:15-9:25, 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0月15日9:15-15:00。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627人,代 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412,453,33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396,087,47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18.001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620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16,365,86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7438%。参加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及股东代 表(包括代理人)62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16,419,961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462%。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周炜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和公司聘任的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委托代理人)对会议议案 进行了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增加公司经营范 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02,234,22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7.5224%;反对9,709,04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2.3540%;弃权510,06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1237%。本议案经特别决议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6,200,849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7641%;反对9,709,049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1295%;弃权 510,06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064%。 (二)《关于修订部分公司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逐项表决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402,484,76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7.5831%;反对9,665,16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2.3433%;弃权303,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736%。本子议案经特别决议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6,451,393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2899%;反对9,665,168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8623%;弃权 303,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478%。 2、《关于修订<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02,490,46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7.5845%;反对9,663,86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2.3430%;弃权299,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725%。本子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6,457,093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3247%;反对9,663,868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8544%;弃权 299,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210%。 3、《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02,474,46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7.5806%;反对9,669,96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2.3445%;弃权308,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749%。本子议案经特别决议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6,441,093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2272%;反对9,669,968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8915%;弃权 1.8812%。 4、《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02,458,46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7.5767%;反对9,674,66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2.3456%;弃权320,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776%。本子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6,425,093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1298%;反对9,674,668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9202%;弃权 320,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501%。 5、《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02,367,06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7.5546%;反对9,772,86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2.3694%;弃权313,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760%。本子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6,333,693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5731%;反对9,772,868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5182%;弃权 313,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087%。 6、《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02,451,86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7.5751%;反对9,677,36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2.3463%;弃权324,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786%。本子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6,418,493股,占出席会议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9366%;弃权 324,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738%。 7、《关于修订<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02,460,66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7.5773%;反对9,666,06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2.3436%;弃权326,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792%。本子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6,427,293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1432%;反对9,666,068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8678%;弃权 326,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890%。 8、《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02,274,66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7.5322%;反对9,854,96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2.3894%;弃权323,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785%。本子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6,241,293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0104%;反对9,854,968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0182%;弃权 323,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714%。 9、《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02,480,46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7.5821%;反对9,651,46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2.3400%;弃权321,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6,447,093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2638%;反对9,651,468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7789%;弃权 321,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574%。 10、《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10,403,88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9.5031%;反对1,612,33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3909%;弃权437,11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1060%。本子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4,370,515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5186%;反对1,612,33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94%;弃权 437,11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621%。 11、《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02,403,36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7.5634%;反对9,730,46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2.3592%;弃权319,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775%。本子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6,369,993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7942%;反对9,730,468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2600%;弃权 319,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458%。 (三)《关于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10,660,85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权股份总数的0.3493%;弃权351,64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853%。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4,627,483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0835%;反对1,440,83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749%;弃权 351,64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416%。 三、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委派了成赟律师、孟祥全律师出席并见证 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十五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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