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动力(300686):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回购股份)
证券代码:300686 证券简称:智动力 公告编号:2025-081 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回购股份)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首次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上市日:2025年10月15日 2、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2025年9月25日 3、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及占比:166.6万股,占登记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6392% 4、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6.3元/股 5、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登记人数:183人 6、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规定,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智动力”)完成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5年7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2025年7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因关联监事回避表决,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人数的半数,上述议案已提交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于2025年7月18日至2025年7月27日期间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5年7月29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5年8月4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并于同日披露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5年9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及《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对激励对象获授权益条件是否成就发表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报告。 二、本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情况 1、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2025年9月25日 2、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数量:166.6万股 3、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6.3元/股 4、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5、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人数:183人 6、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2、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除上述2名外籍员工、1名中国香港籍员工外,不包含其他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父母、配偶、子女和外籍人员。 3、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7、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有效期及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情况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有效期为自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60 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个月。限售期分别为自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当期解除限售的条件未成就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亦不得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相关权益不得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 限售期内激励对象因获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配股股份、增发中向原股东配售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限售期的截止日期与限制性股票相同。若届时公司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将一并回购。 8、解除限售的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对应的考核年度为2025年-2027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同时设定收入和净利润作为考核指标,收入指标达成最多解锁考核期对应总数量50%,净利润指标达成最多解锁考核期对应总数量50%,两个指标分开计算,互相独立,具体如下:①收入考核指标 各年度对应解除限售批次的业绩考核目标及解除限售比例如下:
注2:上述业绩考核目标不构成公司的业绩预测和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下同。 各考核年度业绩完成情况及对应解除限售比例如下表所示:
各年度对应解除限售批次的业绩考核目标及解除限售比例如下:
注2:上述业绩考核目标不构成公司的业绩预测和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下同。 各考核年度业绩完成情况及对应解除限售比例如下表所示:
若根据上表计算,公司层面对应当期的解除限售比例为0%,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期计划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并注销,不得递延至下期。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A、B、C和D”四个档次,届时依据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前一年度的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认当期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个人当年实际可解除限售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数量×公司层面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比例(M+N)×个人层面可解除限售比例(G)。 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与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对照关系如下表所示:
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统一办理股票解除限售事宜。 9 、本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相关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及《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本次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将基于首次授予日当天标的股票的收盘价与授予价格的差价确定,并最终确认本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该等费用将在本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解除限售的比例进行分期摊销。由本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以2025年9月25日为计算的基准日对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股份支付费用进行了预测算,则根据中国会计准则要求,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对2025年至2028年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注2:上述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实际授予日、授予日股价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同时提请股东注意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注3: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上述测算部分不包含本次激励计划预留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授予时将产生额外的股份支付费用。 公司以目前信息初步估计,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但同时此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后,将进一步提升员工的凝聚力、团队稳定性,并有效激发管理团队的积极性,可提高经营效率,给公司带来更高三、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与公司公示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鉴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所确定的215名激励对象中,有3名激励对象离职,28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参与公司拟向其授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部分公司拟向其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根据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及授予和预留权益数量进行了调整。本次调整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215名调整为184名,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100.00万股调整为980.81万股,其中,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880.00万股调整为784.65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份额由202.2万股调整为166.6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份额由677.80万股调整为618.05万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220.00万股调整为196.16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份额由50.55万股调整为41.65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份额由169.45万股调整为154.51万股。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与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内容一致。根据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上述调整属于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的事项,无需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在授予日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经公司自查,参与本激励计划的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6个月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五、公司已回购股份用于激励计划情况的说明 1 、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公司于2024年02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截至回购期限届满日(2025年02月24日),公司累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3,759,000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1.44%,最高成交价为9.26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6.380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30,296,694元。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02编号:2025-004)。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即来源于公司通过上述回购计划累计回购的股份。 2、关于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与回购股份均价差异之会计处理的说明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共计1,666,000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人民币6.3元/股,与回购均价存在差异。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第二十二条规定: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属于权益工具的,其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时,发行方应当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 同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应用指南中对回购股份进行职工期权激励规定:企业应于职工行权购买本企业股份收到价款时,转销交付职工的库存股成本和等待期内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累计金额,同时,按照其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六、授予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5年9月25日出具了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XYZH/2025GZAA3B0339),对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认购股票的出资情况进行了审验,认为:截至2025年9月16日止,贵公司首次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已收到183位激励对象以货币资金缴纳的认购款人民币壹仟零肆拾玖万伍仟捌佰元整(¥10,495,800.00)。首次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均系贵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A股普通股,故贵公司注册资本未发生变更。截至2025年9月16日止,贵公司注册资本、股本金额未发生变更。 七、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及上市日 本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为2025年9月25日,首次授予的第2025 10 15 一类限制性股票上市日为 年 月 日。 八、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所筹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本次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所筹集的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九、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十、本次授予登记限制性股票对公司控制权的影响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的要求,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十一、每股收益摊薄情况 本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不变,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产生影响。 十二、备查文件 1、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15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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