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化股份(603867):新化股份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证券代码:603867 证券简称:新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0 转债代码:113663 转债简称:新化转债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并于2025年9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必要登记。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查询,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即:2025年3月25日至2025年9月24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2.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3.本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激励计划自查期间,共有10名核查对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经核查,上述人员的交易行为系基于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独立判断而进行的操作,其在交易公司股票前,并未获知或通过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获知公司拟进行股权激励计划的信息,不存在利用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的情形。 除上述情况外,自查范围内的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内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结论 综上所述,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了信息披露及内幕信息管理的相关制度;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策划、讨论过程中已按照上述规定采取了相应保密措施,限定了接触内幕信息人员的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公司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前,未发生信息泄露的情形,亦不存在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16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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