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政通(300075):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时间:2025年10月15日 20:26:15 中财网
原标题:数字政通: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300075 证券简称:数字政通 公告编号:2025-038
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1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2025年11月3日(星期一)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决定召开本次股东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1月3日(星期一)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1月3日(星期一)。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3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3日9:15至2025年11月3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现场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年10月28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软件园9号楼国际软件大厦三区101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编 码提案名称备注
  该列打勾的 栏目可以投 票
100总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2.00《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0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2.0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2.04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和发行价格
2.05发行数量
2.06限售期
2.07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2.08公司滚存利润分配的安排
2.09上市地点
2.10本次发行股东会决议有效期
3.00《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4.00《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 告的议案》
5.00《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 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6.00《关于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 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7.00《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8.00《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特别提示:
1、上述议案已于2025年10月1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披露媒体的相关公告。

2、上述议案均为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2所列十个子议案需逐项表决。

3、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股东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还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和本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股东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登记:异地股东参会,应填写参会登记(格式见附件3),邮寄或传真至公司证券部。

2、登记时间:2025年10月28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采取邮寄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25年10月28日17:00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3、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软件园9号楼国际软件大厦三区101室。

4、联系方式及其他事项
(1)联系人:董壮,电话:4000830075,传真:010-56161688。

(2)现场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或委托人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委托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以便签到入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附件3:《参会股东登记表》
特此公告。

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15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0075”,投票简称为“【政通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1月3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1月3日(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0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11月3日(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表本人/公司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表决未作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公司承担。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同 意反 对弃 权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 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条件的议案》   
2.00《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 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0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2.0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2.04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和发行价格   
2.05发行数量   
2.06限售期   
2.07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2.08公司滚存利润分配的安排   
2.09上市地点   
2.10本次发行股东会决议有效期   
3.00《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 股票预案的议案》   
4.00《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 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5.00《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 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 案》   
6.00《关于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 承诺的议案》   
7.00《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 议案》   
8.00《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 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 的议案》   
备注:
1、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者“弃权”方框内划“√”作出投票指示。多打或不打视为弃权。

2、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按照自己的意愿投票表决。

3、除非另有明确指示,受托人亦可自行酌情就本次股东会上提出的任何其他事项按照自己的意愿投票表决或者放弃投票。

4、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者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授权委托书期限:本授权委托书自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会结束之时止。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个人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个人股东身份证号/法人股东注册号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出席会议人员姓名 是否委托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说明:
1、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5年10月28日17:00之前以邮寄或传真方式送达公司;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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