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政通(300075):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上市以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公司运营,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鉴于公司拟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公司对最近五年是否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进行了自查,自查结果如下:经自查,最近五年,公司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形。 特此公告。 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15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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