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瑞科技(002937):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兴瑞科技 股票代码:002937 信息披露义务人1:宁波瑞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忠立 通讯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慈溪市长河镇工业园区一横路588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2(一致行动人):浙江哲琪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忠良 通讯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慈溪市周巷镇瑞家路6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3(一致行动人):宁波和之合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张瑞琪 通讯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慈溪市周巷镇瑞家路6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4(一致行动人):张忠良 通讯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慈溪市周巷镇瑞家路6号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25年10月15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依据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三、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在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节 释义..........................................................................................................................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介绍.......................................................................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和持股计划.........................................................................................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8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10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11 第七节 备查文件.................................................................................................................12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3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16 第一节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1、宁波瑞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浙江哲琪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哲琪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和之合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控股股东,张忠良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宁波瑞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忠立与张忠良系兄弟关系。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持有、控制其他境内或境外上市公司发行在外股份总额5%以上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和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瑞智投资因公司发展资金需要减持部分上市公司股份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股份发生变动。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已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除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外,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根据股市走势情况,在遵守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文件的基础上对公司股份进行增加或减少等相关安排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如下:
信息披露义务人瑞智投资于2025年10月10日至2025年10月13日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5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3%。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浙江哲琪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和之合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55,230,000股,占一致行动人合并所持公司股份的41.33%,占公司总18.55% 股本的 。除上述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的情形。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前述披露的股份减持情况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6个月内均不存在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1、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营业执照或身份证明文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二、查阅地点 本报告书全文及备查文件置于上市公司住所,供投资者查阅。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宁波瑞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名):张忠立 年 月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浙江哲琪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名): 信息披露义务人:张忠良 签名: 年 月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宁波和之合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名):张瑞琪 年 月 日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宁波瑞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名):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浙江哲琪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名): 信息披露义务人:张忠良 签名: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宁波和之合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名): 年 月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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