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信和平(002017):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陈宗潮先生、黄小鹏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特别提示: 1、公司董事、代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陈宗潮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263,64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5%),计划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15,000股(约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2%)。 2、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黄小鹏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197,73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3%),计划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86,000股(约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1%)。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董事、代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陈宗潮先生和董事、副总经理黄小鹏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减持计划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拟减持的具体安排
(1)根据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的规定,陈宗潮先生在2025年12月31日前最多可减持股数不超过65,900股,2026年2月4日前最多可减持股数不超过49,100股;黄小鹏先生在2025年12月31日前最多可减持股数不超过49,400股,2026年2月4日前最多可减持股数不超过36,600股。 (2)若减持计划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5、减持期间: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11月7日至2026年2月4日(根据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二)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本次拟减持人员陈宗潮先生、黄小鹏先生所作承诺如下: 1、2015年7月9日作出承诺:自2015年7月9日起在未来6个月内(2015年7月9日至2016年1月8日)不减持所持公司股份。 2、在担任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应当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上述限制性规定。 本次拟减持人员均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本次拟减持计划与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 (三)陈宗潮先生、黄小鹏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具有不确定性,上述拟减持股东将根据自身情况、市场情况和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实际减持数量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减持的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四、备查文件 1、陈宗潮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2、黄小鹏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五年十月十六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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