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金股票ETF (159321):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华安中证沪深港黄金产业股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及停复牌公告

时间:2025年10月16日 17:45:58 中财网
原标题:黄金股票ETF :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华安中证沪深港黄金产业股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及停复牌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华安中证沪深港黄金产业股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及停复牌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华安中证沪深港黄金产业股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现将华安中证沪深港黄金产业股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本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审议了《关于华安中证沪深港黄金产业股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变更基金托管人、调整基金收益分配原则有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会议议案”),并由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表决。会议投票表决时间为自2025年9月18日起,至2025年10月15日17:00止(以本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

经根据《基金合同》相关约定计票,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其代理人所代表的138993594.00份有效基金份额参加了此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且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权益登记日为2025年9月17日,权益登记日本基金总份额268400397.00份)的51.79%,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讯方式)的召开条件。

参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其代理人所代表的138993594.00份基金份额表示同意;0份基金份额表示反对;0份基金份额表示弃权。经参加投票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00%同意通过本次会议议案。同意本次会议议案的基金份额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议案有效通过。

此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计票于2025年10月16日在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及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的见证下进行,并由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公证员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证费1万元,律师费2万元,合计3万元,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二、本基金的复牌
本基金已于2025年10月16日开市起停牌,并将自2025年10月17日10:30起复牌。

三、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的生效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25年10月16日表决通过了《关于华安中证沪深港黄金产业股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变更基金托管人、调整基金收益分配原则有关事项的议案》,上述决议自该日起生效。

基金管理人将自该日起五日内将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内容如下:
同意本基金变更基金托管人并调整基金收益分配原则。同意授权基金管理人办理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基金托管人变更的具体安排,根据本次审议事项对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进行其他必要修订和补充,并授权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做相应调整。

四、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相关事项的实施情况
1、自2025年10月20日起至2025年10月24日(含),本基金将进入选
择期。选择期内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选择赎回或卖出持有的本基金基金份额。投资者在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可按照不超过0.5%的标准收取佣金,其中包含证券交易所、登记机构等收取的相关费用。

2、自2025年10月27日起至2025年10月31日(含),本基金将进入转
换期。本基金在转换期内实施基金托管人变更,原任基金托管人同新任基金托管人根据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约定办理基金财产和基金托管业务交接。在转换期内本基金暂停办理申购、赎回业务、暂停二级市场交易。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业务情况、港股通交易日安排等对转换期的时间及业务安排进行调整。具体安排详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3、基金管理人将于本决议生效公告之日披露修改后的《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自2025年10月31日起,修改后的《基金合同》生效,原基金合同同日起失效,同日起,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始履行基金托管人职责,行使基金托管人权利。本基金将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基金财产进行审计,并将审计结果予以公告,同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4、自2025年11月3日起,本基金将恢复二级市场交易、恢复办理申购、赎回业务。具体安排详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并做好流动性安排。

五、备查文件
1、《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华安中证沪深港黄金产业股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2、《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华安中证沪深港黄金产业股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3、《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华安中证沪深港黄金产业股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4、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
5、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十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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