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传媒(600825):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600825 证券简称:新华传媒 公告编号:临2025-021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0月16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漕溪北路 331号中金国际广场 A楼 8层大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及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长胡明华先生、副董事长李翔先生和王晓东先生因公务不能出席本次会议,经过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本次会议由董事刘航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现场参加了本次会议。 公司聘请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对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发表了鉴证意见。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5人,公司董事戴丽女士、董事刘航先生、独立董事周钧明先生、独立董事钱翊樑先生和独立董事袁华刚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董事长胡明华先生、副董事长李翔先生和王晓东先生、董事戴寅女士均因公务未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公司职工监事施琼文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监事吕晓慧女士和陈贤女士因公务未出席本次会议; 3、公司董事会秘书唐莉娜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副总裁岳昕女士、李鹏程先生及副总裁兼财务负责人顾庆忠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副总裁陈榕先生和高路先生因公务未能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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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余议案均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 律师:游广、翟玉军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未有股东提出临时提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7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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