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利智汇(300219):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300219 证券简称:鸿利智汇 公告编号:2025-056 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5年9月16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公司于2025年9月16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707,943,50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1.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70,794,350.60元,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如发生变动,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2、自本次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距离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0股后的707,943,50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9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1、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0月22日; 2、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10月23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5年10月2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10月23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先科一路1号 咨询联系人:赵军、刘冬丽 咨询电话:020-86733958 传真电话:020-86733777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7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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