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宏锂电(920252):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时间:2025年10月16日 22:31:23 中财网
原标题:天宏锂电: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920252 证券简称:天宏锂电 公告编号:2025-105
浙江天宏锂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 10月 15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与网络结合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都伟云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的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 7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61,890,43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0.2923%。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 0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8人,出席 8人;
2.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见证律师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61,890,438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2.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朱彦颖、李勤芝
(三)结论性意见
公司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浙江天宏锂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二)《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天宏锂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董事会
2025年 10月 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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