迈普医学(301033):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
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 监管》第十二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规定情形的说明 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 “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广州泽新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广州易创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10名交易对方 合计持有的广州易介医疗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 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现就本 次交易相关主体是否存在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 形说明如下: 本次交易涉及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六条规定的相关主体(即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因涉嫌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36个月内不存在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 交易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情形,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规定不得参与任何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特此说明。 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16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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