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天海龙(000677):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恒天海龙 股票代码:000677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金永传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9号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9号 权益变动性质:持股比例减少 日期:2025年10月16日 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编制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股份持有人、股份控制人以及一致行动人)所持有、控制的恒天海龙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恒天海龙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六、本报告书部分数据计算时需要四舍五入,故可能存在尾数差异,提请投资者注意。 2 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2第一节 释义..................................................................4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第三节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未来持股计划...........................................6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7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8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9第七节备查文件..............................................................10附表.........................................................................12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123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词语之特定含义如下: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二、一致行动关系的说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88,050,247股,无一致行动人。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上市公司外,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全资公司中国恒天控股有限公司和新伟思国际有限公司间接持有中国恒天立信国际有限公司(在港上市,代码00641.HK)55.94%股份。 5 第三节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未来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自身资金需求需要减持部分上市公司股份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股份发生变动。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已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 恒天海龙于2025年9月13日披露了《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恒天集团共计持有88,050,247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0.19%),计划自2025年10月15日至2026年1月14日以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5,919,338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3.00%)。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履行完毕。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除上述减持计划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如下:
恒天集团于2025年10月15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652,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9%,具体情况如下:
。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恒天集团所持公司股份的权益不存在受限情况四、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属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7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交易情况外,自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8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9 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文本。 二、备查地点 以上备查文件备置地点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10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金永传 签署日期:2025年10月16日 11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法定代表人: 金永传 签署日期:2025年10月16日 13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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