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新环境(002573):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清新环境 股票代码:002573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中泰资管-中泰资管7726号FOF单一资产管理计划-中泰资管560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175号24楼05室 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488号太平金融大厦10层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集中竞价) 签署日期:2025年10月15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格式与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新环境”)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清新环境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释义...............................................................4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7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8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9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10第七节备查文件..........................................................11第八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2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14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信息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清新环境以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拥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自身需求,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 12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个月内权益变动计划 公司于2025年9月11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53),公司股东中泰资管计划拟通过集中竞价减持其所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14,152,670股,减持期间为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没有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除上述尚未实施完毕的减持计划以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持其持有的清新环境股份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2025年10月10日至2025年10月15日中泰资管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1,036,700 71,800,000 70,763,300 公司股份 股,中泰资管计划持股数量由 股变为 股,持 股比例由5.073%变为5.000%。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中泰资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71,8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5.073%。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中泰资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70,763,3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5.000%。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股份权利受限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查封或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其他买卖清新环境股份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也不存在以及中国证监会或深交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而未提供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人营业执照; 2 、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及其声明和附表; 4、中国证监会或深交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代表“中泰资管-中泰资管7726号FOF单一资产管理计划-中泰资管560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法定代表人(签字): 黄文卿 (本页无正文,仅为《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代表“中泰资管-中泰资管7726号FOF单一资产管理计划-中泰资管560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法定代表人(签字): 黄文卿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代表“中泰资管-中泰资管7726号FOF单一资产管理计划-中泰资管560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法定代表人(签字): 黄文卿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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