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摩登(002656):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002656 证券简称:*ST摩登 公告编号:2025-110 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增加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25年10月16日(星期四)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0月1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上午9:15至2025年10月16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光谱中路23号A1栋14层会议室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立平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内部制度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总体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3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152,516,26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712,519,844股的21.4052%。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2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13,632,06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712,519,844股的1.9132%。 2、股东现场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并参与有效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712,519,844股的0.0000%。 3、股东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3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152,516,26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712,519,844股的21.4052% 4、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出席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 (2)本次股东大会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 (3)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5、见证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0,209,76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877%;反对2,306,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12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1,325,56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0803%;反对2,306,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919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以特别决议通过,已经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及废除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9,455,56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932%;反对2,306,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123%;弃权754,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4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0,571,36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5478%;反对2,306,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9197%;弃权754,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325%。 3、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制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3.0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9,455,56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932%;反对2,306,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123%;弃权754,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4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0,571,36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5478%;反对2,306,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9197%;弃权754,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325%。 3.0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累计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9,455,56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932%;反对3,060,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06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0,571,36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5478%;反对3,060,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452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0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9,454,56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925%;反对2,306,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123%;弃权755,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5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0,570,36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5405%;反对2,306,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9197%;弃权755,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399%。 3.0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9,455,56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932%;反对3,060,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06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0,571,36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5478%;反对3,060,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452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0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重大对外投资决策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9,455,56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932%;反对2,306,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123%;弃权754,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4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0,571,36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5478%;反对2,306,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9197%;弃权754,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325%。 3.0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9,802,20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205%;反对1,959,86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850%;弃权754,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4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0,918,00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0906%;反对1,959,8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3768%;弃权754,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325%。 3.0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9,455,56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932%;反对2,306,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123%;弃权754,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4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0,571,36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5478%;反对2,306,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9197%;弃权754,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325%。 3.0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9,455,56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932%;反对2,306,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123%;弃权754,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4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0,571,36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5478%;反对2,306,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9197%;弃权754,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325%。 本议案以特别决议通过,已经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0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9,455,56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932%;反对3,060,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06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0,571,36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5478%;反对3,060,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452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四、律师见证情况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杨君律师、戴博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17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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