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中装(002822):公司重整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
证券代码:002822 证券简称:*ST中装 公告编号:2025-136 债券代码:127033 债券简称:中装转2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重整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装建设”)于2025年8月20日披露了《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暨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1),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院”)裁定受理东莞市铭尚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铭尚”)对公司的重整申请。 2025年8月2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收到法院决定书及指定重整管理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7),深圳中院指定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担任中装建设重整期间的管理人(下称“管理人”)。 2025年8月2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重整启动债权申报及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8),公司收到深圳中院送达的《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2025)粤03破652号】及《已知债权人申报债权通知书》【(2025)粤03破652号】,债权人应于2025年9月30日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并定于2025年10月14日下午14时30分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一、会议议程及召开情况 2025年10月14日,公司重整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于14点30分通过“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以网络会议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议程 1、合议庭宣布会议开始; 2、管理人报告参会情况; 3、管理人作《阶段性工作报告》; 4、管理人作债权审查及初步情况报告; 5、管理人作债权核查事项说明; 6、管理人报告《管理人报酬方案》; 7、债权人提问环节; 8、闭会。 本次会议不涉及表决事项。 (二)会议召开情况 本次债权人会议以网络视频方式召开,深圳中院合议庭成员、已申报的债权人、管理人成员、中装建设代表、投资人代表、中装建设职工代表、审计机构代表、评估机构代表等与会。在深圳中院主持下,完成了公司重整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各项会议议程。 二、风险提示 (一)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法院已裁定公司进入重整程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4.1条相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已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虽然法院正式受理重整申请,后续仍然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则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4.18条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二)公司股票已有的其他风险警示 2024年2月,因公司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六)项“公司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触“ ” 2024 2 27 及了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公司股票自 年月 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证券简称由“中装建设”变更为“ST中装”,股票代码仍为002822,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 2025年3月21日,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以下简称“深圳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5]6号),公司披露的2017-2021年度报告财务指标存在虚假记载,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八)项的情形,公司股票将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本次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股票简称仍为“ST中装”,股票代码仍为002822,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 2025年4月25日,公司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显示,公司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为-4,384,730.79元、-672,525,982.12元、-1,803,529,470.26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已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50);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向公司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众环审字(2025)1100016号】,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规定,公司股票将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本次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股票简称仍为“ST中装”,股票代码仍为002822,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 (三)如果公司的重整计划顺利实施完毕,将有利于化解公司债务风险,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提升公司的持续经营及盈利能力,帮助公司恢复健康发展状态。如重整失败,公司将被宣告破产,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4.18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鉴于上述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进行披露。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16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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