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宁科(600165):*ST宁科关于公司重整债权申报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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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年10月16日 23:35:49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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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ST宁科:
*ST宁科关于公司重整债权申报延期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165 股票简称:
*ST宁科 公告编号:临2025-107
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重整债权申报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及风险提示:
●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宁科生物)于2025年9月17日收到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石嘴山中院)送达的(2024)宁02破申2号《民事裁定书》及(2025)宁02破2号《决定书》,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并指定公司临时管理人担任公司管理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18日披露的《关于法院受理公司重整并指定管理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100)。
●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可能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法院最终裁定公司重整不成功,公司将存在被法院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公司将被实施破产清算,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4.15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宁夏中科生物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新材)进入重整程序,重整能否成功存在不确定性,如法院最终裁定中科新材重整不成功,将存在被法院宣告破产的风险,公司将可能失去对中科新材的控制权,存在失去对子公司的持股的风险,届时公司将无法再将中科新材纳入合并报表,对公司资产、本期及期后利润产生一定的影响。
●石嘴山中院决定对宁夏新日恒力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力国贸)启动预重整,尚不代表恒力国贸正式进入重整程序。恒力国贸的重整申请能否被法院裁定受理,以及具体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无论恒力国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公司都将督促恒力国贸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并配合临时管理人开展相关工作。
管理人已于2025年9月18日发布债权申报公告,债权申报期原定于2025年10月16日(含当日)截止,现考虑到债权人实际申报进展及项目情况,将债权申报期延长至2025年10月31日。具体内容如下:
一、债权申报延长的情况
2025年9月17日,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4)宁02破申2号《民事裁定书》和(2025)宁02破2号《决定书》,裁定受理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并指定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担任管理人,具体负责各项重整工作。
管理人已于2025年9月18日发布债权申报公告,债权申报期原定于2025年10月16日(含当日)截止,现考虑到债权人实际申报进展及项目情况,将债权申报期延长至2025年10月31日。请尚未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的债权人,及时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申报方式及相关说明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20日披露的《关于公司重整启动债权申报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103)。
二、管理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女士、岳女士
联系电话:19995235878、19995235889(工作日9:30-12:00,14:00-18:00)联系邮箱:nkswglr@vip.163.com(发送邮件不视为债权申报)
联系地址:石嘴山市惠农区河滨街中央大道与恒力大道交叉路口西北侧(原石嘴山市第二十三小学)
邮政编码:753202
若债权人对债权申报事宜有任何不明之处,请于工作时间拨打管理人联系电话进行咨询,谢绝通过短信及电子邮件等其他方式发送咨询及债权申报相关材料。
三、特别说明
预重整期间已申报的债权无需另行申报,债权人与临时管理人在预重整期间就法律关系、债权金额、债权性质等的审查结果在重整程序中仍具有法律效力。
如所申报债权涉及利息、违约金的,仅需就石嘴山中院决定启动预重整程序之日至正式裁定受理重整之日期间的利息、违约金等向管理人进行网络补充申报;若债权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补充申报,管理人将依据法律规定、合同约定等内容将利息、违约金等加算至重整受理日(不含当日)。若债权人未在宁科生物预重整期间申报债权,可以在重整程序中石嘴山中院依法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申报债权。
召开债权人会议的时间、地点及方式等相关事项届时将另行通知。
本公告不构成对无效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已过诉讼时效、除斥期间、申请执行期间等)的重新有效确认。债权人虚假申报债权或提交虚假申报材料,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债务人将依法移送公安机关或人民法院追究其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十七日
中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