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建河山(603616):北京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行政监管措施的整改报告

时间:2025年10月17日 17:15:42 中财网
原标题:韩建河山:关于北京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行政监管措施的整改报告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616 证券简称:韩建河山 公告编号:2025-052
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行政监管措施
的整改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2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以下简称“北京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田玉波、孙雪、魏良彬、张海峰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5]161号)(以下简称“《决定书》”),要求公司就《决定书》中所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

公司收到北京证监局发来的《决定书》后高度重视并立即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了通报和传达,对《决定书》中涉及的事项进行了全面梳理和深入分析,同时遵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相关部门就《决定书》中所涉及的问题逐项梳理并认真落实整改措施。现将公司具体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措施的总体安排
为了更好地落实北京证监局相关要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部门人员,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要求,对《决定书》中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自查,并逐项提出整改计划,同时要求整改责任人针对北京证监局下发的《决定书》中提出的有关问题,结合自查整改的落实情况,进一步明确后续安排和改进、完善措施,做到切实提升公司内控治理水平,更好地保障公司合规经营,规范运作。

二、责令整改的问题及措施
问题一:财务核算不规范
《决定书》原文:
广西某项目不符合收入确认条件,导致收入等报表科目核算与列报不准确;部分应收账款核销、账龄核算不准确导致坏账准备计提不准确;部分工程施工类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计提不准确;商誉减值测试时未明确说明相关资产组范围变更原因。

整改措施:
(1)公司已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以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并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前述事项已经公司于2025年6月12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公司要求财务人员认真学习收入准则,进一步明确相关业务的会计处理规范,规范收入成本等会计核算过程与资金支付流程,明确分级审批权限,核查薄弱环节及不规范情形。就发现问题要求及时整改,强化相关制度执行力度,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3)加强财务监督检查的力度及内部审计频率,加大与外部审计的沟通力度,提升会计信息质量。建立健全财务数据、科目等复核机制,完善多级复核流程。充分发挥财务部门内的检查监督职能,加强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力度,确保内部控制制度得到有效执行,以保证财务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4)加强财务部门与各个业务部门的沟通,实时了解项目施工和进度情况,特别是针对金额较大的合同项目,在合同签订、成本测算、项目实施、竣工结算等多个环节,建立财务部门与业务部门的实时联动机制,掌握项目的动态,对财务数据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及时与业务部门充分沟通。

整改责任人:董事长、总裁、财务总监、分子公司负责人
整改部门:财务管理部、审计法务部
整改结果:问题已整改完毕并持续规范。

问题二:未规范披露重大诉讼
《决定书》原文:
2022年10月26日以来,你公司连续12个月内累计涉诉金额1.22亿元,未按规定及时披露临时报告、未在2023年半年报中披露相关重大诉讼。

整改措施:
公司于2024年2月6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累计涉及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后分别披露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涉及诉讼进展公告,后续公司将密切关注诉讼、仲裁发生情况及进展情况,为确保公司规范运作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将从多方面推进相关管理工作:(1)在诉讼文件资料管理方面,完善诉讼案件台账管理体系,各分子公司在收到诉讼法律文件后,第一时间将案涉法律文件报送至审计法务部,同时指定专人与公司审计法务部对接处理诉讼案件,专人报送并准确填报诉讼内容及台账,保障单项诉讼或累计诉讼达到披露标准时能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加强重大信息内部沟通,要求有关职能部门严格依照上述规定及公司管理制度规范运作,密切关注与跟踪公司日常经营业务情况,强化部门之间的沟通交流,确保重大信息及时反馈,同时从过往事件中吸取教训,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3)公司持续提高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部门人员认识,认真学习《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合规意识,推动公司规范运作,最终保证公司信息披露义务的及时、准确履行。

整改责任人: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分子公司负责人
整改部门:审计法务部、证券投融部
整改结果:问题已整改完毕并持续规范。

问题三:未规范披露关联交易
《决定书》原文:
2024年1月20日以来,你公司连续12个月内累计与同一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合计6,563万元,未按规定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临时信息披露义务。

整改措施:
公司下属分公司在2024年度接受鲲鹏兴业建设(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鲲鹏建设”)提供的施工总承包服务,累计交易金额为6,563万元,鲲鹏建设系公司控股股东北京韩建集团有限公司的董事田玉涛先生控制的企业,为公司的关联方,故前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未能及时履行相关程序事项,主要系公司分公司及相关部门未及时发现关联法人股权变动遗漏关联方所致。针对上述相关问题,公司已作出相关整改:
(1)补充确认关联交易。公司已于2025年4月9日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以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议案》并披露《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上述事项已经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关联交易合规培训。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全面梳理汇总关联方清单及关联交易情况并持续更新关联方清单,确保关联交易均已依法合规履行审议、披露程序,并在后续定期报告中及时披露关联交易的进展情况。2025年5月19日公司证券投融部已在全公司范围内组织《关联交易监管合规培训》,对关联交易的关联方的界定、法律法规、审议和披露的程序以及违规的法律责任等多方面进行培训,切实提高全公司人员的合规意识和责任意识。

(3)加强内部管理。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的规定和要求,强化内控体系执行,提升对关联交易的精细管理;依据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结合财务、业务审慎进行关联方识别和认定;未来拟发生关联交易时,公司要求各业务部门协同法务、审计、证券等部门深入审慎研究必要性、合理性、合规性等;定期更新公司关联方清单,将日常业务中对关联方的识别和管理关口前移;严格履行重大关联交易的审议、披露程序,定期跟进交易执行情况,切实维护公司利益。

整改责任人:董事长、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分子公司负责人
整改部门:财务管理部、证券投融部、审计法务部
整改结果:问题已整改完毕并持续规范。

三、整改情况总结
公司经过梳理和分析,深刻认识到了在财务核算、信息披露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与不足。作为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是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基本要求,始终贯穿于公司经营管理的方方面面。公司深刻汲取教训,今后将进一步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学习,根据北京证监局下发的《决定书》的有关要求,认真持续地落实各项整改措施,提升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规范运作意识,提升公司规范运作能力,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并以本次整改为契机,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推动公司合规建设常态化,积极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强化规范运作意识,切实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促进公司规范、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特此公告。

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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