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芝药业(300086):控股股东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完成过户登记

时间:2025年10月17日 17:50:45 中财网
原标题:康芝药业: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086 证券简称:康芝药业 公告编号:2025-040
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本次协议转让各方保证向本公司提供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芝药业”或“公司”)控股股东海南宏氏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氏投资”)于2025年9月9日与北京晨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晨乐佳享4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编号:SGP496)(以下简称“晨乐佳享4号”)签署了《海南宏氏投资有限公司与晨乐佳享4号关于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之5.0004%股份转让协议》,宏氏投资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将其持有的公司22,758,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0004%)转让给晨乐佳享4号,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价格为5.34元/股,股份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12,152.772万元。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晨乐佳享4号持有公司股份22,75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5.0004%,成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2.宏氏投资与晨乐佳享4号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成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并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本次协议转让股份的过户日期为2025年10月16日,过户股份数量为22,758,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0004%,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

3.晨乐佳享4号承诺:本次协议转让完成之日起12个月内不减持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股份。

4.本次协议转让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构成关联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协议转让基本情况
2025年9月9日,宏氏投资与晨乐佳享4号签署了《海南宏氏投资有限公司与晨乐佳享4号关于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之5.0004%股份转让协议》,宏氏投资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将其持有的公司22,758,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股份总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 例(%)股数(股)占总股本比 例(%)
宏氏投资合计持有股份124,038,74727.25101,280,74722.25
 其中:无限售条件 股份124,038,74727.25101,280,74722.25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
洪江游合计持有股份7,686,9971.697,686,9971.69
 其中:无限售条件 股份1,921,7490.421,921,7490.42
 有限售条件股份5,765,2481.275,765,2481.27
洪江涛合计持有股份2,352,7370.522,352,7370.52
 其中:无限售条件 股份588,1840.13588,1840.13
 有限售条件股份1,764,5530.391,764,5530.39
洪志慧合计持有股份203,6650.05203,6650.05
 其中:无限售条件 股份50,9160.0150,9160.01
 有限售条件股份152,7490.03152,7490.03
洪丽萍合计持有股份803,7690.18803,7690.18
 其中:无限售条件200,9420.04200,9420.04

 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602,8270.13602,8270.13
陈惠贞合计持有股份8,148,6831.798,148,6831.79
 其中:无限售条件 股份2,037,1710.452,037,1710.45
 有限售条件股份6,111,5121.346,111,5121.34
宏氏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 持有股份143,234,59831.47120,476,59826.47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28,837,70928.31106,079,70923.31 
有限售条件股份14,396,8893.1614,396,8893.16 
北京晨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晨乐佳享 4号私募证券投资 基金00.0022,758,0005.00 
注:1.以上数据如果有误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2.洪江游为康芝药业的实际控制人,宏氏投资的实际控制人为洪江游,洪丽萍、洪志慧均为洪江游的妹妹,洪江涛为洪江游的弟弟,陈惠贞为洪江游、洪江涛、洪志慧及洪丽萍的母亲,洪江游、洪丽萍、洪志慧、洪江涛及陈惠贞与宏氏投资均为一致行动人。

本次协议转让股份全部为无限售流通股,过户完成后,晨乐佳享4号持有公司5.0004%股份,成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股份协议转让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业务办理指南》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转让方和受让方的股份变动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本次协议转让受让方晨乐佳享4号承诺:本次协议转让完成之日起12个月内不减持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股份。

四、备查文件
1.《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确认书》;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 10月 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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