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象屿(600057):厦门象屿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结果
证券代码:600057 证券简称:厦门象屿 公告编号:2025-085 债券代码:240429 债券简称:23象屿Y2 债券代码:240722 债券简称:24象屿Y1 债券代码:242565 债券简称:25象屿Y1 债券代码:242747 债券简称:25象屿Y2 债券代码:242748 债券简称:25象屿Y3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日:股票授予登记日为2025年10月16日。 ? 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数量:17,162.6037万股(其中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股票10,000.0037万股,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股票7,162.6000万股),占本次授予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6.20%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 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规定,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完成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授予股份的授予登记工作,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授予情况 根据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5年9月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临时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2025年9月4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928名激励对象授予17,199.2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2.71元/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实际授予情况如下: 1、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25年9月4日; 3、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人数及对象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对象共924人,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 4、本次限制性股票的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和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A股普通股。 5、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17,162.6037万股(其中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股票10,000.0037万股,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股票7,162.6000万股),占本次授予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6.20%。 6、拟授予人员、数量和实际授予人员、数量的差异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后,在缴款验资环节及后续办理登记的过程中,5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其获授的全部或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计36.5963万股。因此,本次激励计划实际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928人变更为924人,实际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7,199.20万股变更为17,162.6037万股。 除上述调整事项外,本次实施的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际授予人员、数量与拟授予人员、数量不存在差异。 7、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2)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授予价值不高于授予时薪酬总水平(含权益授予价值)的40%。 二、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1、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2、本激励计划的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分别为自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36个月、48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激励对象因获授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等股份和红利同时按本激励计划进行锁定,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若公司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该等股份将一并回购。 解除限售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本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三、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5年9月17日出具的验资报告(中容诚验字[2025]361Z0041号),截至2025年9月16日止,公司实际已收到924名激励对象以货币资金缴纳的合计171,626,037股限制性股票认购款人民币肆亿陆仟伍佰壹拾万陆仟伍佰陆拾元贰角柒分整(¥465,106,560.27元)。 本人民币2,768,963,339.00元;截至2025年10月16日,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840,589,339.00元,累计实收股本人民币2,840,589,339.00元。 四、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为171,626,037股。公司于2025年10月17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向本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根据该《证券变更登记证明》,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中股票来源为回购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日为2025年10月16日,股票来源为定向发行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日为2025年10月16日。 五、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2,768,963,339股增加至2,840,589,339股。本次授予登记完成前,公司控股股东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共持有公司股份1,393,318,880股,占授予登记完成前公司股本总额的50.32%;本次授予登记完成后,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不变,占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的49.05%。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虽发生变动,但仍为公司控股股东。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 六、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股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和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A股普通股,公司股本变动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权益变动触及1%的整数倍。具体权益变动如下:
八、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本次增发限制性股票所筹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九、本次授予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公司将在限售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解除限售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确定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并最终确认本次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该等费用将在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解除限售安排的比例摊销。由本次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根据中国会计准则要求,本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2、上述成本摊销测算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的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特此公告。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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