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普特(688619):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证券代码:688619 证券简称:罗普特 公告编号:2025-050 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9,0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并仅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直接或间接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以滚动循环使用,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1年1月19日出具的《关于同意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47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683.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19.31元。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04,287,3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85,500,287.58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18,787,012.42元。本次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2月10日全部到位,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2月10日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1〕361Z0023号)。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5年10月16日,公司已将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上披露的《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归还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9)。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变更实施方式及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加募投项目投资额的公告》,公司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建设进度,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以滚动循环使用,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不会直接或间接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可以有效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审议程序 2025年10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将不超过9,000.00万元(含本数)用于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监管要求。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特此公告。 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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