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德豪(002005):公司下属合伙企业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
证券代码:002005 证券简称:ST德豪 编号:2025—52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下属合伙企业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惠州德豪光联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为准,以下简称“合资公司”); ●投资金额:合资公司认缴出资总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其中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合伙企业芜湖德豪共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芜湖德豪共创”)拟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人民币1,600万元,占合资公司认缴出资总额的53.33%;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风险提示:目前合资公司设立尚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审批核准,可能存在设立过程中因审批未获通过、登记备案未能完成等风险。合资公司在运营过程中可能受到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政策变化、经营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存在投资收益不及预期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需要,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资源整合与配置效率,拟在现有主营LED封装业务的基础上做下游延申,公司决定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通过合资公司具体规划LED照明及相关产业发展方向及整体布局,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其中芜湖德豪共创拟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人民币1,600万元,占合资公司认缴出资总额的53.33%。 后续,合资公司具体负责LED照明及相关业务的开展,为公司长久发展提供新的动力和利润增长点,相关安排如下: (一)产品领域:通过运营“ETI”等品牌,涉足新能源汽车照明、智能家居照明、商业照明、特种照明等照明领域,以及电工器材,配电开关等相关产品领域。 (二)生产安排:根据市场需求和自身定位完成产品设计后,交由公司、子公司及符合条件的企业生产。 (三)人员配置:主要设有研究开发人员、生产技术人员、采购销售人员等。 (四)销售渠道:线上和线下两种销售方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10月1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下属合伙企业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与本次投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投资协议及其他法律文件,办理与本次投资有关的各项审批、备案、登记等必要手续。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二、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惠州光联世纪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302MAEX8N7K7A (三)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四)注册地址:惠州市惠城区江北文昌一路华贸大厦3座15层01单元(五)注册资本:6,000万元人民币 (六)法定代表人:吴俣 (七)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智能控制系统集成;照明器具制造;照明器具销售;半导体照明器件制造;半导体照明器件销售;电工器材制造;电工器材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建筑装饰、水暖管道零件及其他建筑用金属制品制造;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零售;风机、风扇制造;风机、风扇销售;家用电器制造;家用电器研发;家用电器销售;家居用品销售;家居用品制造;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零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企业管理咨询;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八)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中俣赋(重庆)科技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00%。 (九)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该主体与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十)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交易对手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状况良好。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惠州德豪光联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二)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三)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四)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单位:万元
(以上信息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登记为准) 四、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 甲方:芜湖德豪共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乙方:惠州光联世纪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二)出资额度及出资方式 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0万元(大写:三仟万元整),各方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如下: 甲方认缴出资额人民币1,6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3.33%;出资方式为货币。 乙方认缴出资额人民币1,4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6.67%;出资方式为货币。 (三)公司治理结构 1、股东会:是合资公司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决议需经代表1/2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如修改公司章程、增减注册资本、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变更形式的决议,则需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2、董事会:合资公司设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甲方推荐3名,乙方推荐2名,董事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董事会决议应当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作出决议,应当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 3、法定代表人:由经理担任,由乙方推荐人选,具体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4、经理:由乙方推荐人选,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对董事会负责。 (四)利润分配与亏损承担 1、合资公司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由董事会制定,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执行;原则上每年分配一次。 2、公司经营期间的亏损,由各股东按认缴出资比例承担;股东已实缴出资不足以弥补亏损的,应按约定出资期限补足,未按期补足的,视为放弃相应股权。 (五)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反协议出资义务、设立责任约定的,除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赔偿守约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律师费、诉讼费等)。 2、任何一方违反协议保密义务的,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贰万元,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还应补足差额。 3、因一方违约导致协议无法履行的,守约方有权解除协议,并要求违约方赔偿全部损失。 (六)协议生效 合资协议自全体股东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资公司成立后,协议中涉及股东权利义务的条款,若与公司章程不一致,以公司章程为准(但协议中关于出资期限、违约责任的约定仍有效)。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是公司基于长期战略布局规划与业务拓展需要所做出的重要决策,公司拟通过对现有资源的有效整合与优化配置,谋求更广阔的发展空间,以为公司长久发展提供新的动力和增长点。 本次交易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及发展、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合规开展,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审批未获通过、登记备案未能完成等风险。除此之外,合资公司在运营过程中可能受到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政策变化、经营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存在投资收益不及预期的风险。公司将根据市场化运作原则,充分整合各方资源优势,并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流程和有效的监管机制,积极防范和应对上述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合资协议》。 特此公告。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十七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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